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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实施“旅游立省” 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http://www.hnta.cn 2009-6-8 14:39:25 来源: 点击: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旅游立省战略 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了推动“旅游立省”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尽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旅游立省”战略的重大意义        
旅游立省就是把旅游产业放在更加优先的位置加快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进行培育。实施“旅游立省”战略,是基于我省当前发展阶段和基础条件,为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效应而做出的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两大跨越、实现富民强省的必由之路,是应对经济危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现实需要。2005年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以来,我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动旅游业发展,旅游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规模不断扩大,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省旅游市场主体弱小散差、旅游设施不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旅游业涉及面广、关联度大、产业链长,具有消耗低、带动强、惠民广、展形象、传文化等多种经济社会功能,是增强硬实力、提升软实力的动力产业,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的民生产业,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先导产业。我省旅游资源丰富,基础条件较好,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旅游业空间广阔、潜力巨大。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坚定不移地推进“旅游立省”战略的深入实施。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旅游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贯穿于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全过程,以更新观念为先导,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以壮大旅游市场主体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政策扶持为保障,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旅游产业的市场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水平,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效应,为实现中原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强对旅游业的综合协调、宏观指导和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市场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企业主体突出、社会力量参与的发展机制。
——坚持产业联动与区域合作相结合。发挥产业互联和区域互动的共振效应,加快旅游与三次产业尤其是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强与周边省份、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合作,大力发展无障碍旅游,走产业联动发展、区域合作交流、利益互享共赢之路。
——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着力解决事关全局的体制性、政策性问题,优先突破产业发展最关键、最迫切的制约因素,注重长远,整体谋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全面推进旅游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坚持政策激励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政策扶持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通过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充分挖掘旅游业自身潜力,迅速形成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增强旅游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开发建设与持续发展相结合树立全局观念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旅游项目开发、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并重,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文物古迹等资源保护,努力使旅游业与经济社会、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年接待海内外游客4亿人次,其中境外游客370万人次,省外境外游客占接待游客总人数的一半以上,旅游总收入4800亿元,相当于我省同期GDP的13%左右;力争培育3-5家国内知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达到200万人,带动社会关联就业1000万人;将我省打造成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使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三、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一)编制“旅游立省”战略规划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高水平规划单位,广泛集中各方智慧,尽快编制体现现代产业发展方向、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旅游立省战略规划。规划要充分体现发展目标与发展阶段的统一,整体谋划与重点推进的统一,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努力形成科学的产业配套体系、完善的产业空间布局、合理的产业发展结构,使旅游业发展与我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相一致,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
(二)强化规划管理。建立严格的执行、监督、检查制度,维护“旅游立省”战略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得随意更改和变通。与旅游业相关的各类专项规划要进行修编完善,使其符合“旅游立省”战略的要求。
四、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
(一)打造高端旅游精品围绕“两带五区”(沿黄古都旅游带、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观光带;嵩山禅武文化旅游区、南太行山水生态旅游区、伏牛山休闲度假区、桐柏-大别山旅游区、豫东平原古文化旅游区)的总体布局,加快把具有世界级旅游资源的少林寺、龙门石窟、云台山、开封大宋文化旅游区、殷墟、鲁山大佛等景区打造成世界知名的国际化旅游精品和国际旅游目的地,成为引领河南旅游发展的王牌产品。瞄准国内一流标准,重点建设黄河小浪底、关山-万仙山-八里沟、鸡公山-南湾湖、王屋山、商丘古城、嵖岈山、宝天曼、云梦山、白云山、玉皇山、许昌花木温泉、太昊陵-老子故里、黄帝故里、玄奘故居等精品景区,挖掘文化内涵,提高景区品位,成为国内知名景区。加快开发寻根文化、少林文化、太极文化、恐龙文化等独具河南文化特色的旅游产品,成为吸引海内外游客的新品牌。
(二)大力发展城乡旅游坚持城乡旅游发展一体化战略,逐步形成城乡特色旅游产业体系。完善城市旅游集散地功能,开发现代城市特色休闲产品,把郑州、开封、洛阳建成具有较强吸引力的国际化旅游城市和中部地区重要的旅游集散地。根据城市发展的总体布局,加快中原城市群环城游憩带建设。充分挖掘镇(村)承接城市辐射功能,重塑朱仙镇等一批历史文化旅游名镇,积极打造商丘画虎村、平顶山魔术村、濮阳杂技村等一批文化浓郁的特色旅游村。
(三)培育一批新兴旅游业态适应旅游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创意新型旅游业态,积极培育红色旅游、工业旅游、观光农业、生态旅游、旅游演艺、旅游会展、旅游购物、旅游餐饮、旅游疗养、旅游地产、旅游动漫、旅游电子商务以及野外拓展训练基地、户外汽车露营地等新型业态和产品,形成多层次的旅游产品体系。
(四)创新发展模式树立融合发展、品牌发展、生态发展等理念,完善旅游要素,拉长产业链条,坚持大项目拉动和新机制推动,促进旅游业由单一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由门票经济型向产业经济型转变,由市场低端型向市场高端型转变,由资源依赖型向文化创意型转变,由单一发展向集团发展转变,推动旅游业上规模、上水平。
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组建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打破部门隶属关系和地域分割,以国有旅游企业为依托,以产权为纽带,通过资产划拨、合资合作、兼并等方式,对酒店、旅行社、汽车公司等国有优良资产进行重组,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稳步组建现代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和旅游知名品牌优势,支持和推动景区、酒店等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支持组建区域性旅游集团。
(二)创新投融资发展机制。放宽准入,降低门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旅游业开发力度。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通过企业上市、项目融资、投资合作、发行公司(企业)债券、信托等方式,壮大旅游业发展资本。力争近期推动2-3家旅游企业上市。积极探索景区用所有权、经营权或门票收入作抵押进行融资的新方式。
(三)改革景区管理体制。按照“统一管理、行业指导、企业运作”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政策法规、适应现代旅游业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在规模较大的旅游景区,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行使管理职能。对跨行政区域、跨部门管理的旅游景区,抓紧研究制定集中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利益分配的合理机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以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旅游景区(点)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催生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实体和市场主体。妥善处理景区开发经营与当地居民的利益关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设立旅游产业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依托我省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推动文化与旅游一体化发展。选择3-5个发展基础较好、管理水平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景区设立省旅游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大胆探索产业聚集、融合发展、优化升级的新路子,扩大对外开放、参与国际竞争、提升综合实力的新途径,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新模式。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建立旅游产业发展扶持激励机制。设立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形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投资,发展壮大旅游产业。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省重点旅游项目、重点旅游景区(点)基础实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补助;对旅游包机、专列、入境游贡献大的旅行社、获得“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称号的城市和省以上知名商标的旅游商品进行奖励;加强国内外旅游宣传推介,巩固拓展国内外主要客源市场。有条件的市、县也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业发展。财政、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二)实行土地优惠政策新办旅游企业用地可享受省政府出台的支持相关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列入省旅游业发展规划的旅游产业聚集区、旅游重点项目用地纳入正在修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列入省重点项目的重大旅游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由省专项安排。
(三)落实费税价格政策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对旅游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完善价格政策,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基本同价。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优惠。旅游企业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将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推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委托旅行社代理有关会议、交通、食宿、考察等事项。
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构建通达完善的现代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围绕全省旅游景区布局,按照互联互通、快捷进出的原则,完善公路、铁路运输网络,重点发展和建设高速铁路和航空客运,构建以航空、铁路客运专线、高速公路为主骨架,城际铁路、干线公路、景区专用道路为补充,方便快捷的现代综合旅游交通体系。完善旅游交通标识。
    (二)营造规范高效的现代旅游服务体系。认真落实《旅游标准化规划纲要(2009-2015年)》,推行国际认证质量标准,全面推行标准化服务。鼓励发展高星级宾馆及配套服务设施,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及时为游客提供出行安排、景区展示、质量投诉、旅游保险、安全救援等多方面的人性化、个性化服务。加快旅游服务信息化进程,积极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推广景区(点)数字管理与服务技术,实现无线导游、游客分流、车辆调度、安全监控等多重功能,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建立以游客为主体的旅游服务评价机制,打造全国知名旅游服务品牌。
(三)建设宜居宜享的生态系统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林业生态省建设,大幅度提高森林覆盖率;重视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的生态河南。
八、提高整体营销水平
(一)倾力打造河南旅游形象品牌文化河南•壮美中原为核心品牌,各地和重要景区要结合实际,确立与其相协调的旅游形象口号,构建河南旅游形象品牌体系。把文化河南•壮美中原纳入社会公益宣传,在省级主要媒体开设专栏,在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公益广告。全省重要涉外经济文化活动要使用文化河南•壮美中原标识和带有该标识的宣传品、纪念品等。加强与国内外主流媒体合作,坚持高水平策划创意,运用影视、动漫、专题片、代言人、互联网等多种宣传手段,全方位推介河南旅游形象品牌。
(二)大力开拓客源市场。采取设立境外旅游办事机构、建立境外宣传网站、组织高层旅游论坛、开展大型旅游促销活动等手段,大力开拓境外市场特别是日本、韩国和港澳台市场。加强与海外旅游界的联系,充分发挥国际民间交流团体、国际性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积极培养东北亚、东南亚、欧美等市场。运用市场机制,引进影响大、层次高的区域性、全国性和全球性节会、演出、体育赛事,拉动境外潜在市场。创新合作理念和方式,推动与周边省份、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力争实现区域内的资源共享、市场共享、利益共享,开发国内高端旅游市场。
(三)整合营销力量。把旅游宣传作为对外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地区联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规范有序的整体宣传促销机制。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宣传促销网络平台,策划总体营销,编制宣传图册等。旅游、外事、新闻、文化、商务、台湾事务等相关部门根据总体营销策略和规划,加强与客源地官方机构和民间团体的联系与交流,定期邀请客源国高级官员、业界名人和社会知名人士来河南考察。各旅游景区要加强横向联系,实施捆绑式、一体化宣传促销。
(四)增强营销效果。针对不同客源市场,采取不同宣传方式。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形成全方位系统化立体宣传格局。研究市场规律,把握市场需求,创新营销手段,提高宣传营销效果。
九、强化保障体系
(一)强化综合协调职能。成立河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研究协调 “旅游立省”战略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旅游资源较丰富的市、县(市、区)要设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旅游人才培养,将其纳入全省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旅游科技和管理人才。加强旅游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等部门的合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旅游院系和学科专业建设。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培养各类旅游适用人才。重视旅游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转岗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旅。加强旅游法制建设,完善旅游法规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旅游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旅游条例》,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旅游管理法规规章。进一步加大旅游执法力度,形成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旅游活动安全、健康、有序进行。发挥行业协会及各种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服务行为、强化社会监督。
(四)加强考核监督。加强旅游产业统计工作,完善旅游产业统计调查办法。从2010年起,把旅游业发展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目标责任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旅游产业发展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地方、旅游企业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的具体措施。
 
作者: 通讯员:
(责任编辑:笑宇)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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