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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临时导游证)核发
http://www.hnta.cn 2017/9/15 来源: 点击:

事项介绍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单位 省旅游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级层 省级 数量限制 无限制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2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20
是否收费 收费方式 不收费
办理结果类型 证明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邮递办理结果、电子证照窗口拷取、电子证照送达政务通
办理形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通办范围 跨市
监督投诉 0371-65508807 咨询电话 0371-65506771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 9: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 郑州市纬二路10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111室
涉及的中介服务 导游服务中心或导游协会组织

 设定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旅行社需要聘请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的,由旅行社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流程图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受理标准 需提交原件份数 需提交复印件份数 材料要求
1.申请人的《导游员资格证书》或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套,验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填写完成 1 0  

 办结结果样本

 办结结果说明

报送材料单位负责领取其报送人员的导游IC卡
作者:
(责任编辑:刘云霞)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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