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旅游新闻 >> 推荐新闻 >> 正文
旅游法草案:强迫购物 旅行社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http://www.hnta.cn 2012-8-27 15:17:17 来源:河南旅游资讯网 点击:

    8月27日至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在北京举行,会议将首次审议旅游法草案。久久未能出台的旅游法,将有可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上通过。专家指出,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发展迅猛,但零负团费、景区门票价格高涨等问题仍然是前进的绊脚石,旅游法的出台有望遏制当前市场乱象,促进旅游市场有序繁荣发展。  

    草案规定,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在指定场所购物、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初犯的并处停业整顿;再犯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相关人员的导游证、领队证。

    旅游法草案还对导游索取小费作出法律责任规定。草案指出,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违法索取小费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旅游经营者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从业人员处1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人员、领队人员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作者:刘巍 通讯员:
(责任编辑:刘巍)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