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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鲁两省签署旅游深度合作协议
http://www.hnta.cn 2011-10-20 9:05:09 来源: 点击:

鲁豫有约旅游深度合作协议

    为加强河南、山东两省旅游合作,促进两省旅游业发展, 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建立战略性长期合作机制。积极推动两地旅游合作交流,实现优势互补、互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建立豫鲁旅游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商研究豫鲁两省旅游战略合作计划,解决旅游合作中的问题。2012年两省间积极开展“鲁豫有约•50万游客互动”活动。

    二、建立旅游信息共享机制。双方安排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性的信息互通,共享政务信息、市场信息、企业信息等旅游相关的最新资讯。两省旅游信息中心网站互载对方旅游产品及相关信息,构筑旅游信息沟通平台。

    三、建立协同旅游营销机制。大力支持在对方举办的旅游促销活动,积极参加对方主办的重要旅游展会;共同邀请境内外旅行商和新闻媒体考察豫鲁旅游产品。努力建立多种合作渠道,拓展新的合作领域,共同做大豫鲁旅游市场。

    四、建立产品共同研发机制。有效整合两省旅游资源,加大旅游产品的研发合作力度,适时推出一批适应豫鲁消费者需求的观光、度假、休闲旅游产品。近期重点开展大黄河之旅规划和产品开发。

    五、建立项目合作机制。两省旅游行政部门积极向对方旅游界推荐旅游项目,鼓励当地知名旅游管理公司、旅游品牌策划公司到对方投资兴业,或进行品牌输出、开展连锁经营。

    六、建立人才交流互动机制。加强两地在人才培养和在职培训领域的合作,促进旅游人力资源在两地间的流动,形成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七、建立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旅游者和旅游企业在对方区域内遇到的问题,对区域内发生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提供积极有效的救援和帮助。

    八、建立旅游协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机制。双方协同加强行业自律和旅游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各自的媒体宣传平台,及时公布本地区诚信旅游企业的相关信息,为豫鲁两省旅游消费者提供最权威资讯。

河南省旅游局              山东省旅游局
签字:范修芳              签字:于冲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作者:郭凯 通讯员: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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