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旅游动态 >> 旅游新闻 >> 省内新闻 >> 正文
2010年全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在栾川重渡沟举行
http://www.hnta.cn 2010-8-13 8:24:09 来源:河南旅游资讯网 点击:

  2010年全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8月12日—17日省旅游局分两批在栾川重渡沟举行“全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省旅游局副局长倪豫州出席培训会议开幕式,并作讲话。省旅游局执法一线工作人员、各省辖市旅游局法制机构负责人、执法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等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这次培训。全国旅游法律专家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韩玉灵教授、省政府法制办陈挺祥处长和省旅游局法规处李宗军处长前来授课。

    省旅游局倪豫州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换证工作,对纯洁行政执法队伍、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倪局长指出,目前大多省辖市旅游局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制机构,法制机构的职能只是作为办公室的一小部分,这一定程度地影响了法制工作的顺利深入开展。各省辖市旅游局应当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明确法制机构地位、职能,理顺内部机构,使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旅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
    倪局长还介绍说,今年培训换证的特点是,要学习贯彻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监督制约制度,要广泛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需要学习培训的法规和文件比往年有所扩大。省旅游局举办此次培训很及时,全体参加培训的同志要提高认识,珍惜学习机会,以积极主动的态度、认真严谨的作风,全身心投入到这次培训中,认真完成好这次学习任务。
    据了解,这次培训内容包括《贯彻执行裁量标准和监督制约制度以及责任追究问题》、《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旅游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结束后将进行《旅游行政执法证》考试,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发证。

作者: 通讯员:
(责任编辑:李海芳)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