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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点门票不得捆绑收费
http://www.hnta.cn 2010-4-28 8:36:07 来源:河南商报 点击: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近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法定节假日期间游览参观点门票和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落实门票价格“一票制”,不得将不相关的游览参观点捆绑为一个游览参观项目并收费。
    通知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凡调整门票价格时,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不得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1个月内提高门票价格。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地方性法规执行。
    落实门票价格“一票制”规定。各地不得将不相关的游览参观点捆绑为一个游览参观项目并收费。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6]1867号)要求,每年5月底前汇总本地区门票价格情况并向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作者: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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