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旅游动态 >> 旅游新闻 >> 省内新闻 >> 正文
出入国(境)游法规看分明
http://www.hnta.cn 2009-4-14 8:45:37 来源:大河报 点击:
    【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出入境管理处依法对该加拿大母女两人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处罚。
   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民警汤海军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外国人在签证或者居留证件有效期满后,需继续在中国停留或者居留的,须于期满前申请延期。该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六、十九、二十条之规定,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可处以警告或者每非法居留一日处500元罚款,总额不超过5000元;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离境。
    在此,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已取得外国国籍身份的原中国大陆居民,切记自己是“外国人”的国籍身份,及时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延期手续,防止因签证过期导致非法居留的违法事件发生。
    既成“老外”——速回原籍注销中国户籍
    【案例】4月5日,美籍华人李林华来到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境外人员接待室,称其在上海出入境边检口岸出境时被边检民警查出双重国籍,违反了我国《国籍法》的有关规定,须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后方可离境。按照《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说法】据了解,李女士原籍中国郑州,2003年赴美国定居,后于2005年取得美国国籍,本应尽快回原籍办理户口注销事宜,却一直未办理。在了解上述情况后,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民警向李女士详细告知了《国籍法》的相关规定,并开具了《注销户籍通知书》,令其前往原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原中国户籍。
    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已取得外国国籍身份的原大陆居民,回国后要及时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避免因双重国籍问题导致违反法律规定并给自己出行带来不便。
作者:刘昌武 通讯员:
(责任编辑:永冰)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