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文化之乡我省有23处
http://www.hnta.cn 2008-9-2 9:13:58 来源:河南日报 点击:次
记者从8月29日在“中国木兰文化之乡”虞城县召开的全省“中国民间文化之乡”建设县(市)长论坛上获悉,截至目前,我省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命名的“中国民间文化之乡”达23处,为全国之最。
2003年以来,在省委宣传部的领导下,省文联把申报考察命名中国民间文化之乡的工作列入河南省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重点项目,并在全省铺开。按照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有关条例的要求,通过专家排查及项目论证,组织相关市县人民政府积极申报,经国家专家组逐一认真考察,现已陆续在我省命名中国民间文化之乡23处,数量为全国之最。其中主要有朱仙镇木版年画艺术之乡、桐柏县盘古文化之乡、上蔡县重阳文化之乡、汝南县梁祝文化之乡、泌阳县盘古圣地、卫辉市财神文化之乡、周口市三皇故都文化之乡、许昌市三国文化之乡、鄢陵县腊梅文化之乡、禹州市陶瓷文化之乡、济源市邵原镇女娲文化之乡、安阳县抬阁之乡等。
此次由省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领导小组和省文联联合主办的论坛,公布了《河南省“中国民间文化之乡”管理办法》。省文联有关负责人认为,鉴于河南的“中国民间文化之乡”数量最多,中国民协要求我省加强民间文化之乡的属地管理,积极推动民间文化之乡建设,努力扩大中国民间文化之乡命名工作的社会效益,并及时总结经验,向全国推广。
扩展民间文化的生长空间
全省“中国民间文化之乡”建设县(市)长论坛发出宣言
全省“中国民间文化之乡”建设县(市)长论坛8月30日落幕。来自省内23个“中国民间文化之乡”所在地的县(市)长、宣传部长共同发出宣言: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扩展民间文化的生长空间,使我们的传统文化得到传承与发展。
宣言说,河南作为一个具有辉煌历史传统和丰厚民间文化的大省,应当在抢救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推进民间文化之乡建设方面率先行动,取得与中原文化大省地位相匹配的成果。
与会者一致表示:要进一步挖掘整合“中国民间文化之乡”的文化资源,要在城乡建设规划中扩展民间文化的生长空间,制止城乡建设中对民间文化遗产的破坏,加快制定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政策法规,通过档案保护、博物馆保护、传承人保护、教育保护、法律保护等一系列措施,在3至5年内形成一套完整的保护体系,使我们的传统文化得到传承与发展。同时,要以“中国民间文化之乡”为依托,打造出一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俱佳,在全省、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优秀民间文化产业。
作者:陈 茁 通讯员:
(责任编辑:永冰)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