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就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征集意见
http://www.hnta.cn 2009-7-7 10:54:15 来源:北京商报 点击:次
游客最关心的旅游目的地安全,将在今年10月1日起被统一明示。昨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针对保障游客旅游安全的《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初稿)》(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开始面向全国旅游部门征集意见,《办法》明确,我国将建立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并对应向公众发布红、橙、黄、蓝四色旅游预警信息。
据了解,《办法》将于即日起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今年10月1日将正式实施。1990年2月20日发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4年1月22日发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993年4月15日发布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1998年4月7日发布的《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由于已明显存在部分条款超越旅游部门权限、有关要求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符、行政处罚没有依据等问题,将被同时废止。
《办法》首次明确,依据对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安全状况的评估,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向旅游者发布前往目的地旅游的安全预警信息。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安全状况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对应向公众发布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旅游预警信息。红色旅游预警表示建议不要前往该目的地旅游;橙色旅游预警表示建议重新考虑前往该目的地旅游的必要性,避免不必要的旅游;黄色旅游预警表示建议高度关注旅游目的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影响旅游安全的因素;蓝色旅游预警表示建议关注旅游目的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影响旅游安全的因素。
据了解,《办法》将于即日起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今年10月1日将正式实施。1990年2月20日发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4年1月22日发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993年4月15日发布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1998年4月7日发布的《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由于已明显存在部分条款超越旅游部门权限、有关要求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符、行政处罚没有依据等问题,将被同时废止。
《办法》首次明确,依据对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安全状况的评估,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向旅游者发布前往目的地旅游的安全预警信息。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安全状况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对应向公众发布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旅游预警信息。红色旅游预警表示建议不要前往该目的地旅游;橙色旅游预警表示建议重新考虑前往该目的地旅游的必要性,避免不必要的旅游;黄色旅游预警表示建议高度关注旅游目的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影响旅游安全的因素;蓝色旅游预警表示建议关注旅游目的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影响旅游安全的因素。
作者:吴景彦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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