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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出台《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 游客不文明行为将列入“黑名单”
http://www.hnta.cn 2015/6/15 15:56:33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近日,根据国家旅游局《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省旅游局工作部署安排,平顶山市制定了平顶山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出台的文明旅游新规指出,将逐级采集报送游客不文明行为,逐级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档案,逐步建立健全公民旅游文明信用记录。

    《实施意见》规定,将按照《暂行办法》第五条内容中涉及的内容,明确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界定范围,组织开展旅游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将案例、照片、视频等在平顶山旅游网等市内相关媒体上集中曝光。

    《实施意见》指出,正确使用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以教育警示为主,必要时向公安、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对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的披露,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与本地宣传部和文明办沟通后,视其情节轻重、行为后果及事后补救态度进行宣传报道。

    此前,公民出游过程中的种种不文明行为只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缺乏约束力,《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是对现有法律法规的补充与完善,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硬约束将推动旅游诚信建设工作,提升公民文明出游意识,使中国公民旅游市场秩序更为有序。
作者:网络来源 通讯员: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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