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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旅游局发布2014年第二号旅游消费警示
http://www.hnta.cn 2014/6/26 16:40:35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暑期旅游旺季即将来临,很多旅行社推出针对孩子的各类夏令营活动,其背后有可能隐藏消费陷阱及安全隐患。平顶山市旅游局提醒广大家长,暑期外出旅游一定要注意安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一、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加团队旅游时要查看旅行社是否持有《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以及证照的有效期,应前往正规的旅行社营业门店报名,不要贪图方便而报名参加不正规的“黑社”旅游,以免旅游安全与质量得不到保障。
 二、理性看待旅游产品价格。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以服务标准的品质为优先,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对于时下兴起的网购旅游、团购旅游,不能仅仅考虑价格低廉,应首先考虑组团社是否具有资质,产品价格是否低于旅游成本,若价格低于旅游成本,旅游安全与质量一定存在严重隐患。
 三、签订旅游合同,重视旅游保险。游客报名时应当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签约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容易引发分歧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索取正规的旅游发票。同时,游客要加强保险意识,未雨绸缪,以防万一,出游前为自己购买合适的保险产品。购买前要仔细阅读保险产品的条款,了解清楚理赔的范围和额度,并索要保单和凭据。
 四、暑期外出旅游,应注意水上游览项目的安全。参加漂流、潜水、摩托艇、水上滑翔等风险较高旅游项目时,必须选择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同时听从工作人员的正确安排。同时,游客要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水性,结合当天天气情况选择适宜的水上旅游项目,不要冒险挑战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高危险项目。未成年的游客一定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参加水上游览项目。
 五、注意饮食卫生。夏季天气炎热,食物容易发生变质。游客应选择正规的餐饮场所就餐,最好选择高温加工的新鲜食物,尽量不要冒险食用生冷海鲜、河鲜,尤其不要食用无证摊贩贩卖的食品,避免由于餐饮不洁而发生急性肠胃炎或食物中毒。可随身携带一些治疗腹泻的非处方药物。
 六、遇到纠纷要理性、适度维权。旅游中遇到纠纷,应保持冷静,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发票、景点门票、医疗单据等,不要仅凭口头承诺。不要采用过激的言行,可先与导游及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向当地旅游部门投诉;如不能解决,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待返程后向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平顶山市旅游局投诉电话是:2884444)。
作者:平顶山市旅游局 通讯员: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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