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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旅游局开展“五一”节前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大检查
http://www.hnta.cn 2014/5/4 16:37:59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依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在“五一”小长假期间集中开展旅游市场规范检查的通知》(旅办发[2014]85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旅[2013]417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旅游法》的贯彻落实,三门峡市旅游局于4月10日至5月3日对全市旅游市场开展了节前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大检查。此次检查联合各县(市、区)旅游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3名,抽查了8家A级景区,45家旅行社,持证导游29人,下发反馈通知单22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并责令1家旅行社营业部关门暂停营业。

    检查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一是检查各类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服务单位,特别是网络经营者、社会自然人等,未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在无管理培训的情况下,违法从事旅行社、导游业务,以及导游、领队私自承揽旅行社业务。二是检查各旅行社是否违规开展超范围宣传及经营旅游业务行为,是否为牟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三是检查《旅游法》中规定的零负团费、旅游购物、另行付费的问题,以及旅行社的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签订地接委托代理合同、一日游合同和旅游租车协议等。四是检查A级旅游景区对外发布的质量等级信息是否真实,是否在醒目位置依法公示价格信息,是否存在违反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侵害游客利益的行为,是否依法执行景区合并门票和单项门票有关规定,是否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是否在假日等旅游高峰期有游客疏导、分流预案及措施。

    从检查结果看,三门峡市旅游市场整体情况良好,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均能按照规定规范经营。但在旅游行程单的内容上,部分旅行社存在模糊用语的情况,其中个别旅行社档案管理不规范、未签订组团社与地接社委托代理合同、未按规定让游客填写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针对此类问题,检查组仔细指导整改措施,并要求各旅游企业认真对照整改。
作者:建会德 王磊 通讯员:梁白梅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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