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来了:濮阳市旅游局向广大市民发布温馨提示
http://www.hnta.cn 2014/4/30 15:11:15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次
2014年“五一”小长假旅游高峰期即将来临,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和旅游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濮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出行温馨提示。
1、选择具备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正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除旅行社购买的责任险外可结合自身情况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等;
2、明白旅游团费价格构成。旅游团的成本价格构成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交通费、地接费用(餐费、住宿费、交通费、景点门票、导游服务)等、并非价格越低越好,请游客理性消费,判断一下是否掉入了低价位、低品质的“零团费”陷阱;
3、坚持购物自愿原则。旅行社和导游都不得强行旅游者购物。购物活动(包括地点和次数)应在行程计划中明示。行程计划安排之外的购物活动,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
4、及时关注旅游信息和外交、交通、卫生、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提示,加强自身安全防范,避免到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游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服从领队和导游的统一指挥和安排,不可擅自行动,保存好协议书、行程表、随身证件以及贵重物品;如遇有纠纷,要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旅行社的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获得帮助。
(濮阳市旅游投诉电话:0393-6666075)
1、选择具备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正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除旅行社购买的责任险外可结合自身情况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等;
2、明白旅游团费价格构成。旅游团的成本价格构成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交通费、地接费用(餐费、住宿费、交通费、景点门票、导游服务)等、并非价格越低越好,请游客理性消费,判断一下是否掉入了低价位、低品质的“零团费”陷阱;
3、坚持购物自愿原则。旅行社和导游都不得强行旅游者购物。购物活动(包括地点和次数)应在行程计划中明示。行程计划安排之外的购物活动,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
4、及时关注旅游信息和外交、交通、卫生、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提示,加强自身安全防范,避免到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游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服从领队和导游的统一指挥和安排,不可擅自行动,保存好协议书、行程表、随身证件以及贵重物品;如遇有纠纷,要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旅行社的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获得帮助。
(濮阳市旅游投诉电话:0393-6666075)
作者:刘振世 通讯员:
(责任编辑:刘巍)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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