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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对“农家乐”经营单位评星
http://www.hnta.cn 2014/4/29 8:32:41 来源:洛阳市旅发委 点击:

    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做得怎么样?先看它的星级。根据《河南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即日起将对全市从事乡村旅游经营的单位进行星级评定。
    乡村旅游是指以乡村自然环境、优美景观、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特色建筑和民俗文化为吸引物所开展的旅游活动。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按业态分为食宿型、餐饮型、体验型和购物型四种类型。
    洛阳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经过多年发展,栾川、嵩县、新安、孟津、汝阳等地的农村依托景区等优质资源,以“农家乐”、生态旅游观光等形式为主的乡村旅游业已初具规模。但由于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多是自然发展,缺少行业标准指导,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了洛阳的旅游形象。
    根据标准,洛阳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将从经营单位的基础设施、服务要求、安全要求、绿色环保、经营活动、住宿设施、餐饮设施、购物设施等各方面情形,按旅游业态划分为四个等级,等级用星级表示,由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和四星级。
    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级评定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经过星级评定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如有消费者投诉,经评委会查实后,根据责任情节和影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降级、撤销星级处理。被降低等级的,由各级评委会按照评定权限收回原等级标志牌和证书,重新换发降低后的星级标志牌和证书。

 

作者:罗吕 通讯员:罗吕
(责任编辑:刘巍)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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