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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旅游局坚持“四个结合”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http://www.hnta.cn 2014/1/13 10:06:42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近日,按照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的要求,按照国家旅游局提出的“严执法与讲服务并肩行、严处罚与促发展相结合”原则,济源市旅游局启动了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四个结合,有效打击了非法经营,维护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优化了旅游发展大环境。  
    一、坚持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相结合  
    接省旅游局通知后,济源市旅游局第一时间结合济源实际制定了《济源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旅游企业按照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尽快整改;开展执法检查,听取旅游企业的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依法处理,有效调动了旅游企业自我检查、自我纠偏的积极性,提高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工作效率。  
    二、坚持市场监管和舆论监督相结合  
    坚持市场监督与舆论监督同时部署、同时行动。印发文件和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在济源旅游网、河南旅游资讯网发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通过印发文件、新闻报道、召开会议等方式,在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执法检查的目的、意义、内容、进展及实际效果,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严格执法守法的先进典型,向社会公布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情况和案件查办情况,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的透明度,有效地提高了执法检查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  
    按照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的安排,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认真开展“三做二送”活动,济源市旅游局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企业,做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倾听者,与游客交流,答疑解惑,做旅游投诉接待员,深入一线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做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员,送政策措施、送旅游法到企业,对企业、从业人员落实《旅游法》中遇到难点问题进行指导。  
    四、坚持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与促进旅游业发展相结合  
    完善旅游投诉调解制度,用调节前置原则处理各类投诉,耐心细致地开展调查取证、说服教育工作,化解了矛盾,避免了诉讼的发生;认真执行行政约见制度,对于在执法检查、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由执法人员约见有关人员,讲清社会危害性,要求限期整改,有效避免了恶性纠纷的发生;发挥12301旅游服务热线的作用,按照游客第一原则、急事急办原则、务实高效原则,24小时为游客提供咨询、投诉等各类旅游服务。
作者:廉研丽 通讯员: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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