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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旅游行业对照《旅游法》开展经营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http://www.hnta.cn 2013-8-15 9:11:30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旅游法》,做到心中有数,未雨绸缪,漯河市旅游局要求全市各旅游企业要对照《旅游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调整不符合《旅游法》要求的经营行为,为《旅游法》的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要求旅行社重点自查:超范围经营、旅游合同、旅游广告、旅游购物、旅游安全管理、安全培训、等方面是否违犯《旅游法》有关规定。
    旅游景区重点自查:旅游门票价格、另行收费价格、团体票价格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安全提示牌数量是否足、位置是否醒目;旅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活动、安全培训是否经常开展等。
    旅游星级饭店重点自查:是否认真执行相应的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标准;旅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活动、安全培训是否经常开展等。
    要求旅游车队:做好《旅游法》实施前旅游车辆的统一标识工作,在旅游车辆显著位置明示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识,在旅游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驾驶人员信息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旅游投诉电话等事项;旅游车队重点自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活动,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
    自查结束后,漯河市旅游局还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各旅游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作者:王迎楠 通讯员: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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