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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旅游局积极宣传贯彻《旅游法》
http://www.hnta.cn 2013-5-22 11:03:48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近期,济源市旅游局积极行动,以旅游管理部门、旅游市场主体和广大旅游者为重点,采取媒体宣传、教育培训、座谈交流、资料发放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广泛深入开展《旅游法》的学习宣传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一是组织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5月16日,国务院召开贯彻实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济源市高度重视,王宇燕市长参会并提出具体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旅游企业参加了会议,
    二是成立专门组织。电视电话会后,济源市旅游局根据王市长要求,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旅游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法》学习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
    三是明确了主要工作内容。学习宣传活动的主要任务为“五个一”,即编印一套学习宣传资料,包括旅游法“口袋书”、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合订本、旅游法宣传展板等;举办一期集中教育培训,组织旅游执法人员、旅游企业负责人、导游员三个层次的培训班;开展一次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利用宣传部的月末大讲堂平台进行一次全市领导干部学习旅游法专题讲座;组织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旅游法》知识考试;开展一次专题调研,针对《旅游法》颁布实施后,济源旅游工作中存在的不适应、不配套问题,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向济源市政府常务会议做一次专题汇报。
    目前,济源市旅游局已经在在济源旅游网开辟《旅游法》学习专栏、讨论区,在《济源日报》用两个专版全文刊发《旅游法》,并通过济源政务短信平台发布《旅游法》学习要点,在全市各景区服务中心和景区内设置《旅游法》多个宣传展板,在全社会了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下一步将在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同时,根据《旅游法》规定,对公共信息服务、景区价格监管、景区承载量控制、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旅游应急联合救助、旅游投诉联合受理、旅游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建立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

作者:廉研莉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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