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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组织收听收看国务院贯彻实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
http://www.hnta.cn 2013-5-17 9:30:27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5月16日上午,国务院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平顶山市组织了收听收看。平顶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伟,副市长郑茂杰,平顶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厅级干部严寄音,副市厅级干部、平顶山市公安局局长崔建平参加收听收看。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部署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30多年来,我国旅游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颁布实施《旅游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旅游法》的制定是对我国旅游业30多年发展经验的总结,《旅游法》的颁布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旅游法》的实施将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重要的制度基石。

    会议强调,贯彻实施《旅游法》,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系统性工作,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清责任,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自觉把贯彻实施《旅游法》的工作抓实抓好。要迅速开展宣传培训,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努力完善公共服务。要以贯彻实施《旅游法》为契机,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加快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依法兴旅、依法治旅,推动我国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今年4月25日通过,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旅游法》分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10个部分。
作者:网络来源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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