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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http://www.hnta.cn 2013-4-16 10:29:00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旅游条例》的相关规定,更好的规范平顶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平顶山市旅游局于2013年4月初下发了《平顶山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时间为4月5日至5月31日,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查阶段(4月5日—4月10日);第二阶段,检查阶段(4月11日—4月24日);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4月25日—5月31日)。所检查主要内容是:(一)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工具、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接待服务能力的要求;(二)旅行社业务档案是否规范、完整,与地接社是否签订了合作协议;(三)旅行社是否有降低服务标准,擅自变更行程等降低服务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旅行社是否按照要求设立处理投诉的专职人员和内部投诉电话,并建立有投诉记录;(五)各星级饭店、A级景区(点)是否按照与其服务质量星级、等级相应的标准提供服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平顶山市旅游局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对本辖区内的旅游企业进行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检查结果。届时,平顶山市旅游局将对重点县(市、区)进行督查,并对违规经营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进行处罚。媒体将适时对本次专项检查活动进行跟踪,并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
作者:市旅游局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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