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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规范签订旅游合同 保障旅游者双方合法权益
http://www.hnta.cn 2012-6-6 15:34:55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旅游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平顶山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行社服务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平顶山市旅游局于2012年4月1日至5月31日对全市旅行社开展了服务质量专项检查活动。5月10日,平顶山市旅游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游客所签订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中未填写旅行社名称、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以及旅游服务监督和投诉电话,涉嫌未按照《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签订旅游合同,提取有以下相关证据和材料:(1)团队国内旅游合同2份,共10页;(2)旅游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1页;(3)旅游行政执法调查笔录4份,共8页;(4)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共10份。目前该案件正在处理中。 

    平顶山市旅游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出游前要选择经营业绩好、诚实守信、服务质量信誉好的旅行社,同时要认真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事先了解《旅行社条例》及其《细则》对签订旅游合同的规定,更好地保障旅游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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