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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旅游局认真组织学习《旅行社条例》
http://www.hnta.cn 2009-4-30 9:18:23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旅行社条例》,并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对濮阳市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濮阳旅游业的健康发展。4月27日,濮阳市旅游局、市旅游协会举办了全市旅行社总经理会议。旅游局领导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及全市旅行社总经理们共同学习了即将于5月1日和5月3日实施的《旅行社条例》和《条例实施细则》、了解修订的背景、新旧《条例》区别等,随后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
    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新条例,局领导给同志们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认真学习新《旅行社条例》的内容,切实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在学习过程中要加以对比,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真正学懂弄通。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新《旅行社条例》,通过发放宣传单、制作学习版面、开展学习竞赛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扩大新《旅行社条例》的影响。三是学以致用,深入落实。抓好新《旅行社条例》的学习应用,在实际工作中用新《旅行社条例》指导我们的工作。
    会上还审议通过了《濮阳市旅行社自律公约》,40家旅行社总经理在公约上签字盖章。《自律公约》对旅行社的遵纪守法情况、广告宣传情况、旅游合同签订情况、带团服务质量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等都做了详细规定。这次会议的召开和《公约》的签订对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旅行社的经营行为,保障旅行社和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建立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和营造良好旅游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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