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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文明办印发《关于加强省直精神文明建设协作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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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和中央驻郑各单位、省管在郑企业和大专院校、各省辖市驻郑办事处文明办:
  经省直文明委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加强省直精神文明建设协作组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

   
    关于加强省直精神文明建设协作组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省直精神文明建设协作组(以下简称“协作组”)工作,根据省直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加强省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横向交流和协作,建立和完善行业牵头、系统为主、区域相近的工作网络,形成分层分类的常态化工作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协作组的作用,促进省直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组织形式
  1、省直和中央驻郑各单位、省管在郑企业和大专院校、各省辖市驻郑办事处,以及党(团)组织和工会关系在省委省直工委的其他在郑单位均属协作组成员单位。
  2、协作组按“系统为主、行业相近、区域就近”的原则划分,共分20个协作组。
  3、每个协作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单位各1 个,组长、副组长由协作组成员单位商议产生,报省直文明办备案,并根据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4、协作组组长和副组长由单位文明办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5、协作组组长和副组长接受省直文明办的领导。
  三、任务职责
  1、协作组组长单位:根据省直文明办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本组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适时开展协作组活动,组织文明单位创建互帮互助;参与文明单位的年度复查工作,对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评选表彰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协作组年度工作的总结和汇报。协作组副组长单位协助组长单位开展工作。
  2、成员单位应积极参加本组活动,完成好协作组交付的工作任务,对协作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活动方式
  1、一般采取座谈交流、现场观摩、学习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活动。
  2、每年一般组织开展两次活动。
  3、活动的组织工作,原则上由成员单位轮流负责。
  4、协作组每次开展活动由组长提前通报省直文明办,活动结束后由承办单位及时编发《工作简报》,并报省直文明办。
  5、其他未尽事宜,由协作组成员单位商议确定。

    附件:省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作组成员单位名单

  第一协作组 共14个单位
  组长单位:省委办公厅 副组长单位:省委老干部局
  省委办公厅、省纪委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研室、省委省直工委、省委老干部局、省档案局、省信访局、省保密局、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委机要局、省军区机关

  第二协作组 共11个单位
  组长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副组长单位:省事管局
  省政府办公厅、省民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林业厅、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事管局、省接待办、省残联、省政府驻京办

  第三协作组 共16个单位
  组长单位:省外侨办 副组长单位:省委统战部
  省外侨办、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统战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侨联、省工商联、省台办、省社会主义学院、省民革、省民建、省九三学社、省民盟、省民进、省农工党

  第四协作组 共12个单位
  组长单位:省发改委 副组长单位:省文化厅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成套局、省文物局、河南博物院、省招生办、省经协集团、省投资集团、河南豫能控股有限公司、中原信托

  第五协作组 共11个单位
  组长单位:省公安厅 副组长单位:省司法厅
  省公安厅、省人大办公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省安监局、省劳教局、省监狱管理局、河南中石化高速公司、省气象局、省武警总队、省边防总队

  第六协作组 共11个单位
  组长单位:省审计厅 副组长单位:省人防办
  省审计厅、省国防科工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防办、省扶贫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豫泰国际有限公司、省盐务管理局、河南航天局、河南物资储备局、国家地震局地球物探中心

  第七协作组 共12个单位
  组长单位:省邮政公司 副组长单位:省水利厅
  省邮政公司、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供销社、省通信管理局、省南水北调办公室、省人民医院、省疾控中心、河南移动公司、河南联通公司、农行河南省分行、省人民保险公司

  第八协作组 共12个单位
  组长单位:省粮食局 副组长单位:河南中烟公司
  省粮食局、省物资集团、省烟草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河南中烟公司、工行河南省分行、工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农发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储粮郑州分公司、国电集团河南分公司、国家电监会郑州电监办、

  第九协作组 共11个单位
  组长单位:省广电局 副组长单位:河南日报报业集团
  省广电局、省委党校、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省文联、省社科联、省社科院、省广播电台、省电视台、新华社河南分社、建行河南省分行、中国保监会河南监管局

  第十协作组 共12个单位
  组长单位:省高级法院 副组长单位:省检察院
  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环保厅、豫港公司、河南国际集团合作合作公司、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计署驻郑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南航河南分公司、郑州果树研究所、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光大银行郑州分行
  第十一协作组 共11个单位
  组长单位:省体育局 副组长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体育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黄金局、省贸促会、省建设总公司、中原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省煤矿安监局、中电投河南分公司、中建七局

  第十二协作组 共12个单位
  组长单位:省工商局 副组长单位:省农业厅
  省工商局、省农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信联社、省畜牧局、省农机局、郑州海关、人行郑州中心支行、人行郑州培训学院、交行郑州分行、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省人寿保险公司

  第十三协作组 共12个单位
  组长单位:省财政厅 副组长单位:省国税局
  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地方志办公室、豫新国际公司、亚太会计集团、省国税局、财政部驻豫办、中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中信实业银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

  第十四协作组 共11个单位
  组长单位:省新闻出版局 副组长单位:省计生委
  省新闻出版局、省科协、省科技厅、省计生委、省科学院、省农科院、中原出版传媒集团、省知识产权局、人民出版社、省计生干部学院、中原石油天然气开发总公司

  第十五协作组 共11个单位
  组长单位:省电力公司 副组长单位:郑州铁路局
  省电力公司、省交通运输厅、省地矿局、省测绘局、省地方铁路局、省公路管理局、郑州铁路局、华北石油局、七一三所、郑州烟草研究院、中化河南地勘院

第十六协作组 共10个单位
组长单位:省民政厅 副组长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有色地矿局、省煤田地质局、省电信公司、省邮政管理局、省地震局、省石油总公司、大唐集团河南分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27所
  第十七协作组 共10个单位
  组长单位:黄委会 副组长单位:小浪底建管局
  黄委会、小浪底建管局、河南黄河河务局、黄河水文局、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黄河中心医院、黄委会水科院、黄河水资源管理局、黄委会信息中心、黄委会经济管理局

  第十七协作组 共12个单位
  组长单位:郑州大学 副组长单位:河南工业大学
  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航空工业大学、中原工学院、河南工程学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院、河南商业高专、黄河科技大学、中州大学、河南职工医学院、河南广播电视大学、河南公安高专

  第十九协作组 共11个单位
  组长单位:河南财经学院 副组长单位: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财经学院、河南农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河南中医学院、河南教育学院、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郑州轻工学院、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交通技术学院、省财税专科学校

  第二十协作组 共15个单位
  组长单位:开封驻郑办 副组长单位:济源驻郑办
开封市政府驻郑办、洛阳市政府驻郑办、平顶山市政府驻郑办、安阳市政府驻郑办、焦作市政府驻郑办、濮阳市政府驻郑办、许昌市政府驻郑办、漯河市政府驻郑办、三门峡市政府驻郑办、南阳市政府驻郑办、商丘市政府驻郑办、信阳市政府驻郑办、周口市政府驻郑办、驻马店市政府驻郑办、济源市政府驻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