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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http://www.hnta.cn 2010/1/5 17:27:29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 标题: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 内容:
  • 关于贯彻实施《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
    条例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中
    缴纳保证金的数额,按照“老社老办法、新社新办法”的原则办理。要是老社的话是不是保证金还是10万元,要不要补到20万元。谢谢
  • 答复内容:
  • 2009年5月1日后新成立的旅行社,按照《条例》规定,足额缴纳保证金;老社按照《条例》规定应交纳保证金数额为计算基数,根据河南省旅游局《关于暂退部分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度过金融危机冲击难关的紧急通知》中规定的不同退还比例(国际旅行社出境社62.5%、国际旅行社接待社67%、国际旅行社分社67%、国内旅行社50%、国内旅行社分社60%),为两项相乘的数额,作为缴纳保证金金额。为应对金融危机,暂退的保证金周转使用期限(时间另行通知)到期后,所有旅行社应足额缴纳保证金。
  • 答复部门:
  • 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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