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收取旅游费用合理吗?
http://www.hnta.cn 2009/11/29 1:48:43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 内容:
- 旅游质监负责同志:
我孩子与郑州市一家旅行社签合同,原定11月13日-18日赴马尔代夫旅游,(所签合同附件2行程计划书空白)因11月13日天气原因,早8点郑州-北京CA1498航班上午不飞,致使他们无法准时搭乘下午2点多北京-马累的国际航班,没能成行。当时就与旅行社联系,旅行社让我们推迟2天出发,再交1万元,说是赔赏当地2天的住宿费,不然既不退原来所交的3万元,也不能推迟行程旅游。我们为了不白白损失3万元,只得又交1万,完成了与原合同天数一样的旅游。因不可抗力或者说是意外事件飞机停飞,我们无能为力,旅行社也一样不能让航班起飞,为什么让我们为此买单?如此再收费1万元合理吗?合同的行程计划书空白可以吗?请尽快答复!
- 答复内容:
- 薛先生:
您这个情况可以打投诉电话,向省旅游局质监所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371-6550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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