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媒体互联 >> 正文
《大河报》旅行社跨地区设网点政策“松绑”
http://www.hnta.cn 2015/11/24 16:07:20 来源:大河报 点击:
    旅行社跨地区经营得到政策上的支持,记者近日从我省旅游主管部门获悉,备受全省旅行社行业关注的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新政——国家旅游局《关于放宽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将在我省“落地”。据了解,我省将对《通知》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解释,并对政策落实做出具体要求。

    《通知》提出,允许旅行社在其所在省(市、区)行政区划内设立服务网点,允许旅行社在其分社所在地的设区的市行政区划内设立服务网点。业内人士表示,《通知》对设立服务网点政策的放宽,使得旅行社可以在所在省随意设立服务网点,实现销售网络覆盖全省。此举将会打破此前饱受诟病的地区壁垒,鼓励品牌旅行社跨区域经营,通过整合,进一步做大做强。

    旅行社网点设置门槛降低市民跟团出游选择更多

    “《通知》对激发旅游企业活力、鼓励大的品牌旅行社‘走出去’发展,是一场‘及时雨’。”昨天下午,河南康辉国际旅行社总经理王西堂告诉记者,以往旅行社跨省设立分社要受到地方保护和政策壁垒等多重限制,但随着《通知》的下发,其中提到的“不得增设或变相增设旅行社设立分社、服务网点的政策障碍”为品牌旅行社的发展壮大扫清了政策壁垒。

    王西堂说,《通知》发布前,国内的旅行社可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但在分支机构的基础上不允许开放直营网点。以郑州为例,之前在郑州注册的旅行社只能在郑州辖区开设服务网点,如果去外市地就必须在当地设旅行社,再由当地这家旅行社开设服务网点。而且没有委托招徕,如果这些服务网点需要做出境业务,就得让所有开的下属旅行社都去申请出境资质、交质量保证金。这样一来,造成企业在人员、资金上的负担。由于开设服务网点的成本较高,那些开不了太多服务网点的地区,大品牌旅行社就很少入驻,当地游客也不能得到更好的品质服务。

    河南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占彪介绍,按照之前的规定,旅行社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要交5万元质量保证金;而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要交35万元质量保证金,全省18个市地都设分社的话,光质量保证金就得几百万元。“受制于资金,不少外地大牌旅行社无法涉足河南的三级、四级市场,而本地有实力的旅行社也难以到外地去布点,招揽游客。”郭占彪说。

    旅行社网点设置门槛降低,对我省各地市民有什么利好呢?“对于普通游客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以后可供选择的旅行社更多,服务会更好,价格会更实惠。”郑州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会长、河南南湖国旅董事长秦铭浩说,旅行社多了,市民出游就可以“货比三家”了,哪家的线路和价格更合理,游客就选哪一家,最终获益的将是广大消费者。

    旅行社跨省设点曾被严管“松绑”是为了落实国务院意见

    据旅游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服务网点是指旅行社设立的、为旅行社招徕旅游者并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门市部等机构。

    根据2009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设立的服务网点只能设在旅行社所在的省、区、市的行政区划内,不得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外设立服务网点。国家旅游局《关于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名称和备案管理等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09〕215号)规定,旅行社分社不得设立服务网点,服务网点不得再设立服务网点。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且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另外,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由此可得,一方面,旅行社服务网点只能设立在分社的行政区域内,也就相应减少了旅游产品的营销渠道;另一方面,开设分社需要动辄几万至几十万的资金,增加了旅行社的成本负担。

    2015年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表中,“破除旅行社跨省设分社、设门市的政策限制,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被排在了第一项。

    新政促使品牌化网络化发展旅行社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

    河南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刘玉柱认为,产业集中度低是旅行社行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能够覆盖全国的品牌化、连锁式实体服务网络数量少,并且网点过大,这导致整个行业的运行效率偏低,资源浪费问题突出。放宽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对于促进旅行社行业,乃至旅游产业的发展都是一项利好政策。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形成优胜劣汰、进出有序的发展环境,有利于培育一批规模大、服务优的领军企业。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旅游管理系主任胡华认为,旅行社跨区域发展限制的取消,有利于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跨地区、集团化连锁经营,为三、四线城市居民的旅游提供优质旅游企业和产品。这也是培育壮大国内旅游企业的一个重要举措。“品牌化、网络化是旅行社企业的发展方向,允许旅行社跨省设立服务网点,为提高旅行社行业的集中度提供了有利之机”。放宽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政策,将使旅行社行业竞争打破地域界限,由目前的地区性竞争转变为全国性竞争,不仅有利于改变目前旅行社行业普遍存在的散、小、弱、差等问题,推动旅行社做大做强,也有利于推动旅行社转型升级。

    河南路仕达国际旅行社董事长路涛说,我省《通知》即将“落地”,有利于全省旅行社格局的改变,“简单地说就是法律法规的责任更加明晰,比原来的委托代理更有实际操作性,有利于大的旅行社的品牌体系建立,促进行业升级、强者恒强。同时对旅行社的管理能力要求更高,如果你的管理能力达不到,就不能盲目扩张营业部——每开一个营业部,旅行社自身的风险也随之加大。”

    河南省中原国旅总经理王文胜说,我省的一些大社,大多早已在各市设了分社。新政实施后,等于门槛更低了。“现在我们河南的大社也可以去外省设立分支机构,关键要看资金、人才以及适合当地的产品,这些因素决定了是‘狼’进来,还是我们出去当‘狼’。”王文胜说。

    虽然“政策放宽”更要“加强监管”

    “《通知》对扩宽经营的旅行社没有相关门槛,有可能会造成各旅行社迅速铺店,低价倾销,争抢客源,让人担心《旅游法》颁布后刚刚趋于健康发展的旅游市场再起波澜。”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旅游管理系主任胡华说,放宽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政策给旅行社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对旅行社管理提出挑战。包括两方面:一是如何管控众多的分支机构;二是旅游主管部门如何跟进,对新增加的大量分社和服务网点进行监管。

    针对新政“落地”后可能出现的情况,旅游监管部门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引导旅行社增强风险管控意识,审慎确定分支机构设立的数量和规模;督促设立社切实加强对分社和服务网点的管理和人员培训,依法承担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主动与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沟通,依法依规做好分社和服务网点的备案工作。“由于分社和服务网点大量增加,各地旅游主管部门的监管对象随之增加,因此各地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现有人力物力,加强对分社、服务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管。同时由于分社和服务网点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由设立社承担,因此设立社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和设立社服务网点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沟通协作机制,依法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省旅游局将与相关外省旅游主管部门建立联合协作机制。”
作者:魏国剑 通讯员:本站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