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告别“终身制”
http://www.hnta.cn 2015/12/9 10:41:34 来源:大河报 点击:次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制定并印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估和监督检查办法》,正式确立黄牌警告和退出机制。业内人士认为,让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这项荣誉告别“终身制”,实行“濒危名单管理制度”,将极大消弭部分风景名胜区顶风违规违法、保护不力、拒绝整改、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存在,对于进一步提升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规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具有风景名胜资源和价值面临严重破坏或者濒临灭失风险的、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护管理明显不力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能有效查处或者拒不纠正等情形的,将被列入濒危名单,给予黄牌警告,并责令1年内限期整改。整改验收达标前,暂停风景名胜区内新增建设项目的审批。整改完成或者濒危整改期限届满,住建部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达到整改要求的,继续保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格,移出濒危名单;风景名胜资源价值丧失或者明显退化,不具备国家风景名胜区设立条件或标准的,报请国务院建议予以撤销。
住建部近日还通报了2015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结果,江苏太湖(无锡片区)等8处风景名胜区存在违规审批、违法建设、监管不到位、保护管理不力等突出问题,被评定为不达标等级,被责令限期整改。
办法规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具有风景名胜资源和价值面临严重破坏或者濒临灭失风险的、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护管理明显不力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能有效查处或者拒不纠正等情形的,将被列入濒危名单,给予黄牌警告,并责令1年内限期整改。整改验收达标前,暂停风景名胜区内新增建设项目的审批。整改完成或者濒危整改期限届满,住建部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达到整改要求的,继续保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格,移出濒危名单;风景名胜资源价值丧失或者明显退化,不具备国家风景名胜区设立条件或标准的,报请国务院建议予以撤销。
住建部近日还通报了2015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结果,江苏太湖(无锡片区)等8处风景名胜区存在违规审批、违法建设、监管不到位、保护管理不力等突出问题,被评定为不达标等级,被责令限期整改。
作者:魏国剑 通讯员: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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