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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冬季旅游出行提示
http://www.hnta.cn 2019/1/18 9:04:14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时值冬季旅游高峰,出游人数较多,一些不法商家以购物“送旅游”、买保险“送旅游”,“户外俱乐部出游”“微信群召集游”等形式,非法组织旅游活动,由此引发的旅游投诉案件激增,而此类不法经营旅游活动监管难、取证难,游客合法权益容易受损且难以受到保护。为确保旅游安全和保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焦作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发布旅游出行提示。

    一、游客出行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要核实旅行社是否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旅游业务经营资质,查看旅行社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也可登录“河南旅游资讯网”进行查询。

    二、务必签订旅游合同。游客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由旅游和工商部门联合制订的旅游合同,合同中的每项条款都要填写清楚。旅游行程单对旅游线路、游览景点的名称、游览时间、购物次数、是否有自费项目等要标注清楚。
 
    三、要提防“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陷阱。近期接到的旅游投诉中,有很多游客被一些商家以多种促销活动或奖励为名组织低价旅游,强迫游客购物消费,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因此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要先了解旅游线路的参考价格,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

    四、要理性维权。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如遭遇旅行社降低服务标准、擅自改变行程、强迫购物等不法行为时,要理性维权,注意保存证据,也可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投诉。

    焦作市旅游投诉电话: 0391-3992511

作者: 通讯员:
(责任编辑:张树坤)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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