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前须知 > >哈萨克斯坦签证有新规定
哈萨克斯坦签证有新规定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11/4/29 17:54:51 来源:出国一点通 点击次数:

自2010年3月1日起实行新的发放条例。与原条例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除应哈国家机关、驻哈外交使团、领事机构、国际组织邀请所持的商务签证到期后可办延期外,应哈法人邀请所持的商务签证不予延期。对因私签证、旅游签证和过境签证均不予延期。

  二、除因私旅行外,邀请机构可径向哈外交部提出办理邀请函的申请,无需征得移民部门同意。首次推出90天有效3次出入境的因私和旅游签证。

  三、增加“出境签证”。主要针对在哈长期定居并且打算离哈赴其他国家定居者,同时,对于在哈境内丢失等旅行证件者及在哈被判刑期满离境或被驱逐出境者,也签发出境签证。

(作者: 责任编辑:周燕)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相关旅游资讯
景区推荐
推荐景区
最新热门资讯
旅游攻略
美图欣赏

河南省旅游资讯有限公司 主办   河南省多纬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及独家负责媒体运营
网络视听许可证1609403号 豫ICP证号:B2-20040057 豫ICP备05017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