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们全家去桂林旅游,坐着小轮船沿江而上,去阳朔看那“甲桂林”的风光。在沿岸的小路上看见许多骑自行车的游人,每到一个景点,他们就停下来观光、照相,尽兴而去。那情景真让人羡慕——此时我能拥有一辆自行车该有多好啊!这让我想起了那个自行车年代。
1957年,我被“统一分配”至邢台市文化干部学校教书。邢台是个很闭塞的古城,人口只有13万。当时,大多数人完全靠“11路汽车”(即两条腿)作为“交通工具”,谁要有辆自行车就像如今拥有一辆“宝马”一样。当时,人们普遍追求三件宝:自行车、手表和缝纫机。当年,干部学校备有五六辆公车(自行车),其中有国产的永久、飞鸽牌自行车,最受欢迎的是那辆日产的富士牌自行车。不过,因为车少人多,使用公车有严格的规定:事先需要在教务处登记用车原因和用车时间,经批准后方能使用公车。同时,那年头没有公交车,谁都想拥有一辆自行车。只不过买辆自行车亦非易事:不是钱不凑手,就是没有“车票”(当年购买自行车是凭票的)。再后来,街头出现了“自行车租借店”,可是不仅租金高,而且还需要押金。因此,并不被人们看好。其实,也并非单纯因为钱,因为当年领袖倡导:“经常吃素,坚持走路。”为此,在那“越穷越革命”的年代,一般人靠步行往来不失为最佳的选择。
到了1964年,我终于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同事们都以羡慕的眼光看我,并称我为“有车阶级”,这在当时有明显的讽刺意味。可是,我却暗暗自喜:因为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快捷而方便,节省了许多宝贵的时间。特别是经常骑自行车的人,大脑的平衡能力得到锻炼,有其他交通工具所不具备的优点。何况当时有一项政策——每月给自行车补助费,这不能不说是对骑自行车的人的一种“物质刺激”。当年我曾想:政府对骑自行车者作如此的政策倾斜,如果能敞开口销售自行车,那中国岂不成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自行车王国……
而今,社会正飞速向前发展,与时俱进的人们早已换上摩托车、电动车,甚至小轿车,而我仍然骑着自行车。其实,这并不是为了怀旧,用冯巩的话说:“这叫享受低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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