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开封府,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包公。一句“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让包公名扬四海。只要有中国人的地方,就会有人景仰包公。可以说,包公是开封的骄傲,更是中国人的骄傲。因为包公代表的是廉洁奉公,代表的是正气凛然,代表的是为官清正。尤其是在正义不得伸张、歪风邪气盛行之时,人们更加怀念包公。当然,包公之所以成为包公不是偶然的。包公形象是整个宋文化的产物,更是人们渴望的结果。
包公名拯,字希仁,出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年),此时的大宋,经过宋太祖、宋太宗的治理,经济已经初步繁盛,百姓已不再像五代时期那样颠沛流离,早已安居乐业。宋真宗也是一个不扰民的皇帝,虽然有些迷信,但总体上还是个好皇帝。
包公的家乡在合肥公城乡。其祖父叫包士通,父亲叫包令仪。包令仪也是个有文化的人,曾经中过举人,还当过虞部员外郎。按说,这官职不算大,也不算小,可令人奇怪的是,包令仪竟然辞了铁饭碗,回家种地了。是因为他如陶渊明一般,渴望“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生活呢,还是受了什么委屈,一气之下辞官归里?我们都不得而知。从包公后来的行为,我们可以大致断定,包令仪辞官归里,是因为要尽孝道。当然,这只是一种推测。
包公是包家的单根独苗,小时候,父母肯定对他钟爱有加。包公的长相也不像民间传说和戏曲描绘的那样,是个黑炭头,相反,包公面色白皙、眉清目秀。其遗像清秀古雅,是一个标准的文人形象。包公额头上,自然也不会有那一弯月牙。老百姓之所以把包公塑造成黑面又加一弯月牙,是因为要凸显包公的铁面无私,要凸显包公的智慧和清廉。
包公是独子,当然不会有哥嫂,更不会由哥嫂抚养长大。民间传说和戏曲中之所以出现哥嫂抚养的情节,是因为有些人将包公儿子的经历挪到了包公的身上。
仁宗天圣二年(公元1024年),朝廷开科取士。这对于学子来说,真的是一次良机。很多学子奔走相告,因为十年寒窗苦,货与帝王家的时机到了。但令人奇怪的是,包拯竟然放弃了大好机会,没有报名。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由于包拯是独子,包拯如果参加了科举,外出做官,父母就没人照顾。在古人的观念中,百善孝为先,只要有违孝道,任何事都可以放在一边。不管做多大的官,只要父母去世,就得丁忧回家,除非朝廷“夺情”,才能继续上班。不然的话,就是不孝,就会不齿于人类。
包拯的父母也很发愁。为了让包拯参加科举,他们估计没少费唾沫星子。但恪守孝道、做事循规蹈矩的包拯就是不答应。家中无人照顾父母,他是无论如何不会外出的。后来,不知是父母想出的主意,还是别人出的高招:让包拯结婚。如此一来,不但解决了包拯的个人问题,有可能使包令仪夫妇早日抱上孙子,同时也解决了包拯外出的后顾之忧。他走得再远,家中父母也有人照顾了。“高考”之前先娶妻,这倒是包拯的专利。包拯的妻子姓董。从娶过董氏后,包拯就放心外出的情况看,董氏应该是恪尽孝道的一个人。
又过了两年,朝廷又开科取士了。包拯这下无了后顾之忧,终于报名参加了。
令人奇怪的是,包拯没有在故乡合肥参加乡试,而是“异地高考”,在京城开封参加了乡试。
但命运似乎格外眷顾包拯。宋仁宗忽然下了圣旨,要进行科举改革,革新科举内容,即科举考试不仅仅考诗赋,还要考策论。
包拯是个严肃认真、循规蹈矩之人。他当然是满腹经纶,经邦济世的志向也十分远大。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包拯不是个文艺青年,在诗赋方面虽然也能动笔,但才能平平。我们看一看包拯所做的诗,虽然正气凛然、忧国忧民,但却是文采不足。所以,朝廷不光考诗赋,还要考策论的改革,对包拯来说是件大好事。考试的结果自然是好的,包拯被录取为“合格奏名进士”。也就是说,能参加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了。
殿试在天圣五年的三月二十日举行。考生们半夜就起了床,带着笔墨纸砚,还有一些食品,在东华门外排队等候。那时的考试也和现在的一样,每人一个座位,防止一些考生偷看别人的试卷。而且也有准考证(文牒,上面写有考生的座号)。
天亮以后,宋仁宗赵祯亲临崇政殿。皇帝的来临估计使考生们又激动,又紧张。考试试卷的题目要求考生写一篇赋、一首诗、一策论。
考试的结果是,包拯被录取为进士,授职为大理评事、知建昌县。因为建昌县在江西,不便侍奉父母,包拯便请求朝廷能允许他在他的家乡任职。最终,他被任命为和州监税。
和州本来离合肥很近,包拯之所以如此做,就是为了忠孝两全。无奈包令仪夫妇故土难离,连和州都不愿去。包拯无奈,只好辞官,在家乡侍奉父母。现在看来,包拯的举动可能有点不可思议,但在当时,包拯的这个举动完全是合情合理的,而且颇受世人赞扬。包拯在家一呆就是十年。父母去世后,他又在父母墓前庐墓三年,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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