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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简称有新说“豫”非“大象”乃“天象”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15/12/31 19:40:24 来源:登封旅游资讯网 点击次数:

 河南简称“豫”,源于夏禹。大禹治水成功后划天下为九州,称中原地区为豫州,这便是河南简称“豫”的来历。在河南人实在不知豫为何物,故一度以“一人手牵大象”(长鼻子象)作为河南标志的时候,嵩山文化研究会近百名成员,通过数年考证,得出的结论是:河南简称“豫”是与上古人类为指导农耕生产,仰观天象,制订历法有关。所谓“凡大皆称豫”,不是大象;“惟天为大”,大应为天。我国最早的一部历法《夏小正》就产生于夏禹时代。《夏小正》中有关天象记载,是古人观象授时的真实记录,现代人称阴历仍为夏历。由此可知豫非大象乃天象,应是大禹时代依据“夏谚”和大自然给予的天象,将四季分明的夏都所在地的中原地区称为“豫州”的,从而表明了夏代先民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

 中国最早的一部训解词义的书籍《尔雅》则对“豫”作出了这样的解释:“豫,乐也,厌也,安也,舒也”,率先肯定了非“大象”之义。认为豫是人牵着大象的重要原因是,上世纪80年代考古中原出土了一头大象化石,由于实在找不着河南简称豫的证据,自认为中原20万年前有大象,很了不起,便把豫当大象了。但忽视了一点,出土那个地层和那个年代满世界都有大象,不只是中原有大象,将豫解为大象实属牵强附会。现在河南博物馆里面都是由人扶着大象的雕塑。

 《夏小正》是一部夏代流传下来的,也是现存采用夏时最早的历书,历来学者多认为该书是“古之农书”。"九州”之称来源于大禹,是大禹把中华大地划分成九州。为了农业生产的需要,夏部族的圣人按禹的旨意,通过自然天象收集民间谚语,而制订了我国第一部历法——《夏小正》。时至今日,豫西嵩山一带不识字的老农,通过观察天象,不看日历,就能准确地说出当下的月、日、时和二十四节气以及天气的变化。至今仍流传着“初二三、月牙尖;二十二三、月落正南"等等成千上万条有关天象、星象和气象方面的民间谚语。可见“夏谚”源远流长。记载表明,《夏小正》的成书年代是商代或商周居住在淮海地区的杞人整理记录而成的。其内容则保留了许多夏代的东西,为我们研究中国上古的农业和农业科学技术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史记•封禅书》说:“昔三代之君,皆在河洛之间,故嵩高为中岳,而四岳各如其方。”故此,嵩山为中岳,豫州则称中州。豫州、嵩山的有机统一,也决定了嵩山在中国天文史上的地位,自周公在阳城测景后,僧一行、郭守敬也相继来到嵩山,通过测影从而编制了《大衍历》、《授时历》,使嵩山定格在了中国天文史上。

 “填星,主嵩山,豫州。”嵩山和豫州关系密不可分,而“嵩当土中,天地所合,阴阳所会,四时所交,风雨所和”,所以“中”之“中和”义与“豫”之本义中的“和顺”又有机统一。如果“豫”字中之“象”,作“星象、天象”解释,那么豫州的中州地位,“豫”字和天象、农业生产的关系,“豫”之“预先、仁爱和顺”的含义,“豫”字透出的天人合一观念,这一切皆都顺理成章。

 综上所述,豫同夏谚,豫和豫州之名均源于夏禹,豫字应解为大自然所给予神奇的天象。有了神奇的天象,万物才能存活,天体才能存在。豫字是天象的代表,是大自然,是宇宙,是天地的中心。将豫称之为天象,才不负中原之地位,才不负河南厚重的文化底蕴。

(作者:郑旅 责任编辑:钟文)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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