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诸县县令系列】曾炳章:新安办教育 洛阳搞收藏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15/11/3 8:57:18 来源:洛阳市旅游局 点击次数:
清末新安县县令曾炳章的仕途很有特点,他在辛亥革命后依旧官运亨通,连任至民国,在职期间,为新安县的教育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曾炳章调任洛阳县知事(即县长),他喜欢金石,喜欢收藏,对龙门石窟佛像数目和造像题记品目进行调查与整理,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藏品,可谓一举两得。
1 兴办新安教育
在撰写“洛阳诸县县令系列”稿件时,我一直有个疑问,什么样的县令才是好县令?现在看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以看作永恒的标尺。在古代,真正为百姓办事的官员比较稀缺,因此,能青史留名的县令很难得。
以清代县令(知县)为例,据《清史稿·职官志》记载:“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也就是说,清代的县令集法院、检察院、农业、民政、教育等机关负责人职务于一身,职责可谓无所不包。
曾炳章,字辛庵,江苏常熟人,清末入仕。他学识渊博,思想开放,清末民初在豫西一带颇具声名。他于清朝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来到新安任知县,民国时期继续担任新安县知事(即县长)。时逢破旧立新之际,他在新安县创办讲习所、图书馆,大兴新学,发展教育事业,还趁着陇海铁路修建至新安县的机会,在这里办起了邮局、火车站等,开展电报、汇兑等利民业务。
根据清代、民国时期的《新安志》和相关文献记载,曾炳章在任新安县县令期间,最突出的政绩就是办好当地的教育。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六月,曾炳章创办新安县教育讲习所,招生一班约50人,一年卒业(毕业),校址在县城慕容山畔宝云寺。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续招一班约30人,卒业后停办,校址迁至县城文庙。这是新安县最早的师范教育学校。
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曾炳章在新安县创设乙种蚕桑学校,后改名为乙种农业学校。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乙种农业学校改为县立第二高等小学校。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新安县的县立第一高等小学校与县立第二高等小学校合并,改名县立完全小学校。
或许是曾炳章在新安县的口碑较好,他顺利“闯关”,在民国成立后继续担任新安县知事。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曾炳章重刊石印清乾隆年间邱璋五撰《新安县志》。
2 收藏多方珍贵墓志
洛阳学者赵振华对曾炳章在洛期间的作为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撰写了《洛阳县知事曾炳章二三事》一文,被收入《老城区文史资料》。据该文介绍,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曾炳章调任洛阳县知事。他喜欢金石,洛阳的古物颇多,给他提供了丰富的藏品。
清末民初,洛阳邙山一带有人盗掘古墓。1911年秋,邙山一带出土了见于《宋史》列传的后周大臣韩通及其夫人董氏的墓志。当时,这两方墓志的拓片被著名考古学者罗振玉发现了。1915年春,罗振玉来洛阳访古,欲寻求韩通及其夫人的墓址重新封树,引起洛阳县署的关注。曾炳章调任洛阳县之后,便劝说韩通及夫人董氏墓志的收藏者将墓志公之于众。曾炳章先将墓志移到县署,后移至存古阁保存。
存古阁创建于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创建者为时任洛阳知县马恕,是洛阳官办的石刻保存所,专门收集、储存当地的碑刻、墓志、经幢等文物,为当时全国有名的石刻博物馆之一。(详见2015年6月16日本报C02版《马恕:这个知县爱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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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子愚 责任编辑:郭双)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