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8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已发出通知,从今年国庆节假日起开始免收小客车通行费,并要求各地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实施工作。
交通运输部要求,作为第一个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国庆节假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实施方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监察、纠风等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假日期间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对公路收费站现有收费车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按照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要求,在适当地点提前设立明确清晰的引导标识,合理布置、统筹安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和免费专用通道。特别是交通流量较大的收费站,要设置专门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道,避免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混合通行。
要切实加强收费公路出行信息服务。重大节假日期间要通过高速公路信息情报板及媒体,及时发布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交通出行信息,避免车辆过度集中,导致收费公路拥堵或行驶缓慢。
背景: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全免!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今后每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及其连休日期间,在收费公路上行驶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将免费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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