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出行资讯 > >9部门联合发布实施方案:旅游等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可享贴息
9部门联合发布实施方案:旅游等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可享贴息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25/8/15 10:46:14 来源:中国旅游报 点击次数:
     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明确对符合条件的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根据实施方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贷款可享受贴息政策:由经办银行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文化娱乐、旅游、托育、家政、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公开发布之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贷款资金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贴息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对于经办银行向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实施方案以附件形式明确了文化娱乐、旅游领域支持范围参考,包括支持游乐园、休闲观光活动、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与经纪代理服务等娱乐业,城市公园管理、游览景区管理、旅行社及相关服务等旅游业相关经营主体;支持铁路、公路、水上、航空旅客运输服务以及空中交通管理、观光游览航空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等。

     近日,财政部等3部门还联合印发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明确对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文化旅游领域消费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消费者通过具备资质的旅游机构购买国内旅游出行服务。
(作者:杨丽敏 责任编辑:言旅)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 没有了!
相关旅游资讯
景区推荐
推荐景区
最新热门资讯
旅游攻略
美图欣赏

河南省旅游资讯有限公司 主办   河南省多纬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及独家负责媒体运营
网络视听许可证1609403号 豫ICP证号:B2-20040057 豫ICP备090154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