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以来,河南省鹤壁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实施“全域植绿、绿满鹤壁”城市园林及生态建设,城市绿化突飞猛进,城市面貌焕然一新。通过编制并有效实施《鹤壁市城市公园体系规划》,公园体系建设正在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全市建成公园游园200余个,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8.7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1.89平方米,“山河连城、生态筑城、公园融城、海绵润城、人文趣城”的公园体系空间格局正在不断完善。
淇水樱华园 鹤壁市城市管理局供图
出门入园:健全完善城市公园游园体系
鹤壁市突出公园城市特点,充分考虑公园游园的生态价值。
鹤壁市坚持为民建绿、为民建园。打造“园中建城、城中有园、城园相融、人城和谐”的公园城市,所有公园免费对外开放,“创建便民为民,建绿利民惠民”的成效日益凸显。
鹤壁市坚持规划引领,精心编制《鹤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鹤壁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鹤壁市城市公园体系规划》等系列规划,科学布局绿地空间,依规推进全域公园建设。印发鹤壁市公园游园三年建设计划,各年度冬春绿化实施方案,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绿地建设专项工作方案,近3年新建改建鹤壁市体育公园、淇水关植物园、积善园等150余个公园游园,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8.76%,逐步形成“园中建城、城中有园、城园相融、人城和谐”的公园城市格局。
爱情游园 鹤壁市城市管理局供图
法治先行:出台鹤壁首部公园管理法规
2023年9月28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鹤壁市公园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鹤壁首部专门规范公园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已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28条,重点针对公园设计规范、设施配备标准、文化内涵丰富等方面作出规定,保障鹤壁公园游园适老适幼、全龄友好,开放共享、生态惠民,健康舒适、和谐宜居的属性。
为推动《条例》走深走实、落地见效,鹤壁市城市管理局印发《条例》手册4000本,发放至各县区绿化管理部门,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同时,指导各县区绿化部门充分利用辖区内公园、游园、广场,通过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分发宣传单页、制作《条例》音频视频滚动播放等形式,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和普法宣传活动。组织人员到淇滨区明达社区等居民社区开展《条例》宣讲活动,现场讲解《条例》中携带未系犬绳的犬只入园、车辆擅自入园、损毁花草树木和设施等禁止行为和相关罚则,并向居民发放《条例》手册,增强法规在群众中的知晓度,扩大法规影响力,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园林建管氛围。
完善功能:植绿赏绿和便民实用相结合
鹤壁市在建设公园游园时,坚持绿地赋能践行“公园+”理念。注重园林绿地的生态功能、社会功能和人文功能,积极探索形成“公园+”建设模式。大力建设小而美、小而精的“口袋公园”,注重植绿赏绿和便民实用相结合。推行“公园+公厕”“公园+书屋”“公园+健康”“公园+文化”“公园+停车”等功能融合的“五+”公园建设模式,让公园游园成为“幼年一代的乐趣、青年一代的感觉、中年一代的感受、老年一代的回忆”。
淇水关植物园 鹤壁市城市管理局供图
“公园+公厕”,因地制宜配建星级公厕,将公厕建设融入“口袋公园”场景,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公园+书屋”,在公园游园内配建淇河书屋,让群众在休闲游憩中接受文化熏陶,享受阅读乐趣;“公园+健康”,在公园游园内增设无障碍通道、健身游玩场地、儿童游乐器材、棋牌类桌椅等配套设施,实现适老适幼、全龄友好;“公园+文化”,将淇河文化、诗经文化、殷商文化、老城文化与公园游园深度融合;“公园+停车”,建设林荫停车场,配建充电桩。公园游园建成区内累计配建星级公厕239个、建设淇河书屋45座,建成小型足球场等活动场地86处、配备乒乓球台230余个、新增林荫停车场500余个。
鹤壁市进一步完善公园游园功能,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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