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青少年对中国传统工艺的兴趣与爱好,锻炼中小学生的创新和动手能力,提高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鼓励带动青少年积极参与中华传统节日活动,活跃传统节日气氛,经开封市教育局、开封市文广新局、开封宋都古城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联合在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第五届“迎新年,挂彩灯”手工创意制作比赛活动。

一、参赛对象
开封市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
1. 各参赛单位需在2018年12月20日前将第五届“迎新年,挂彩灯”参赛统计表(附表二)上传至邮箱kfsdjq@163.com,过期未提交者视为弃权。
2. 交送灯笼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5日工作日时间。各参赛单位须在接到具体通知后,由学校自行组织人员、车辆将参赛灯笼送往指定展区。参赛工作须由学校统一安排,不接受个人报送。
3. 各参赛单位将灯笼送至展区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初步筛选,不符合制作要求的灯笼将被退回。
附表下载邮箱:
dssydh@126.com
密码:dssydh123456

三、评分标准
作品评比实行百分制,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评分。
1. 围绕命题进行创作,主题突出,鼓励突出宋文化和开封特色(30分)。
2. 作品创意突出,设计新颖独特,具有艺术性(30分)。
3. 作品制作水平高,工艺精细,色彩搭配恰当,整体效果好(30分)。
4. 作品选材符合健康、安全、卫生的原则,所选取的材料体现环保意识 (10分)。
四、比赛内容
参赛作品围绕“迎新年,挂彩灯”主题进行创作,要求参赛者独立完成,选送作品需附学校及制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含义及创意说明。
五、具体要求
1. 材料不限,但每个灯笼不得少于4种材料(如纸、木材、塑料、毛线、布料等)。
2. 色彩不限,但每个灯笼不得少于6种色彩(黑白色调除外)。
3. 所做灯笼须有创意,主题鲜明,制作及绘画必须由参赛者独立完成,市面及网络所售卖的成品、绘画或稍加改动半成品灯笼均视为无效作品。
4. 制作完毕的灯笼要能点亮,传统蜡烛或者新型电子技术均可,无法点亮的灯笼均为无效作品。
5. 灯笼上必须固定粘贴第五届“迎新年 挂彩灯”手工灯笼标签(注:格式参照附表一,大小可自行调整),并保证所贴标签坚固不易脱落,无标签的灯笼视为无效作品。
6. 请各学校按照以上标准、参考规定时间按要求做好灯笼收交工作,收交情况将作为“最佳组织奖”的首要条件。
7. 本次活动坚持自愿原则,结果视为单位和个人荣誉,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