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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尺法桌”的由来
http://www.hnta.cn 2008-2-13 来源:河南文化网 点击:

    在旧时衙门的公堂上,都放有一张桌案,上放文房四宝及捕签、刑签、惊堂木等审案所需之物,俗称“三尺法桌”或“三尺公案”。其实,这桌案也并非三尺长(太短),也非三尺宽(太宽)。以清代为例,“三尺公案”的长度大约在六尺左右(清制每尺合今32厘米),宽度在二尺左右。那么,公堂上的桌案为什么要称为“三尺法桌”或“三尺公案”呢?
    原来,在我国还没有发明纸张的时候,文字都是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古代的法律代称为“三尺法”,简称“三尺”。而衙门的公堂是主官依据法律审理案件的地方,故审案所用的桌案也就称为“三尺法桌”或“三尺公案”了。
作者: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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