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旅游管理 >> 曝光维权 >> 正文
南京对违规旅行社动真格
http://www.hnta.cn 2008-9-17 来源:中国旅游报 点击:
    9月2日,南京市旅游部门对从今年5月份开始的“阳光行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公布了几起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在一系列市场整治活动中,南京市旅游局对于违规旅游企业动了“真格”,南京丹海旅行社被判以“一次性死亡”,已提请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南京长青旅行社等4家违规旅行社也被处以行政处罚。今后,南京的旅行社出现故意欺客、宰客行为,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违规接团被撤牌
    今年6月中旬,36名银川游客在当地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了华东六市游。每人交了1680元团费,这么便宜的价格能玩这么多地方,游客都觉得太划算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到了南京一上车,负责地接的华旅旅行社导游告诉他们,必须每人再交480元,否则,哪儿也别想玩。之后,不愉快的事情陆续发生:很多著名的景点压根儿就不带他们去,倒是总往购物点带。游客们气愤地向南京市旅游局投诉。
    南京市旅游质监所屈科长告诉记者,接到投诉后,他们立即展开调查,却意外地发现,南京根本没有一家叫“华旅”的旅行社,再深入查下去,原来,“华旅”的真身是南京市“丹海”旅行社。一家正规旅行社为什么不敢用真名接团?旅游部门在调查中很快发现了猫腻。
    据调查,“丹海”的主要经营内容为华东旅游地接,为了吸引游客,铤而走险做起了违规的“零团费”生意。“就拿这个团来说,游客为什么交的团费这么少,其实这笔钱只是大交通费,没有一分钱是到地接社账上的,丹海是‘免费’接团。但到了这边以后,这所谓的免费单肯定还是要转嫁到游客头上。”屈科长说,这种“零团费”一直是被明令禁止的。
    在弄清情况后,南京市旅游局决定对丹海旅行社的严重违规行为按上限处罚,并提请省旅游局,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有关人士称,这是南京首起因为涉嫌零团费以及其他违规行为而被处罚的旅行社。
    旅游部门表示,今后遇到类似案例,仍然严惩不贷!
    给导游回扣属商业贿赂
    南京市旅游局副局长金卫东告诉记者,购物点给旅行社或导游回扣,购物点涉嫌商业贿赂!
    6月上旬,东北19名游客在华东七日游的过程中,被拉到“南京九珠貔貅馆”,“偶遇”该馆董事长刘某,刘某自称是“老乡”,听着“老乡”对家乡的地名、风俗娓娓道来,异地遇故人让游客们开心不已。刘某一脸真诚地告诉游客,玉器千万别买,利润太高了,如果大家要买,他只收成本价。眼看着“老乡”把标价几百元的玉镯只卖20元,游客们都被感动了,全体消费了近38000元。后来才发现上当受骗,买到的全是些假货。
    接到投诉后,旅游部门联合工商、公安、质检部门,对“南京九珠貔貅馆”进行了突击检查。责令该店进行整改,对游客购买的商品全部退货。记者了解到,执法部门对这个店的行为定性为:不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且涉嫌商业贿赂,因为他们给了上海某旅行社回扣,导游才会将客人带到这里。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工商等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给导游或旅行社回扣,这种行为属于商业贿赂。”工商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罚。以前遇到这种事,光靠旅游部门很难解决。现在多部门联合行动,立即扫除了这个盲区。
    据了解,南京市旅游局还向全市旅行社发出消费警示,告知其他企业在与该店发生业务往来时,提高警惕,维护南京形象。
    投诉两次将被吊销执照
    据介绍,从5月至今,旅游部门检查旅行社1100余次。除南京丹海旅行社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外,南京长青旅行社、南京南国旅游有限公司、南京台旅观光旅游有限公司、南京华胜旅行社四家,被处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南京台旅观光旅游有限公司和南京南国旅游有限公司,在经营“一日游”旅游业务中,存在使用无证导游、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擅自变更景点、增加购物点、不在车内放置标牌等违规行为。市旅游局按照相关规定,对这两家旅行社严格执行了处罚规定的上限,即分别罚款5000元,要求其停业整顿,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
    而长青旅行社,则是在组织海南双飞6日游时,擅自降低住宿标准、变更旅游线路。经调解,该公司向10名游客赔偿合计4000元,并被处以罚款、限期停业整改等行政处罚。
    “下一步将更加严厉。”南京市旅游局局长曹永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后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有游客投诉,经查实确实属于旅行社服务质量问题的,将暂缓通过该旅行社业务年检;如果1年之内出现两次此类投诉,将提请省旅游局相关部门,吊销该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即使该旅行社的法人再另起炉灶,重开1家旅行社,管理部门也会设置更高门槛,或对该法人进行风险评估。而对全年度没有发生旅游服务投诉的企业,将予以奖励。
    此外,针对“一日游”市场,市旅游局已向旅行社下发了《“一日游”企业经营的九条规范》,“一日游”经营必须实行备案制,企业必须与游客签订规范合同、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旅游车辆要符合国家标准和南京有关规定等,并从8月30日起对这些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作者:童莉陈瑾江苏记者站曾玉娟
(责任编辑:永冰)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河南省旅游资讯有限公司 主办
  • 河南省多纬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及独家负责媒体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