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省旅游业发展的新形势,在河南省旅游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共同努力下,于2007年8月正式颁布了《河南省旅行社星级评定与管理》旅游行业地方标准。日前,经省旅游局研究决定,从2008年6月份开始,将正式在全省开展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
河南省旅游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7年8月正式颁布了《河南省旅行社星级评定与管理》旅游行业地方标准。根据该标准,旅行社划分为五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这对进一步加强旅行社行业经营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供了科学的管理依据。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省旅游局于去年在全省开展了《旅行社星级评定与管理》新标准的学习贯彻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2007年度全省旅行社业务年检,各地对旅行社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为今年开展全省旅行社星评试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经研究决定,省旅游局从2008年6月份开始,将正式在全省开展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
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河南省《旅行社星级评定划分与管理》标准组织实施。各省辖市旅游部门将按照标准在旅行社企业中广泛宣传星级评定工作。通过星级评定工作的开展,促使旅行社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扩大规模,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积极扶持那些诚实守信、经营规范、服务优良、在行业中有示范作用、社会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做大做强;帮助那些存在问题的旅行社积极整改提高,使其早日进入星级评定管理的行列;通过星级评定,把那些经营管理混乱、扰乱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损害旅行社行业形象的“害群之马”,清除出旅行社行业队伍,从而提示全省旅行社整体面貌和水平。
据了解,各地首批评定、上报星级旅行社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旅行社总数的10%(其中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旅行社按2:4:3:1的比例评定)。在首批评审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全省旅行社星级评定将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