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习型单位创建工作,实现建设学习型单位的各项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河南省旅游局创建学习型单位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用中国梦凝聚共识、团结力量,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年度考核工作,通过严格、公正的考评,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建设学习型机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深化和发展,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我省旅游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二、考核对象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
三、考评内容
详见《2015年度学习型单位建设考评表》。
四、考评步骤
建设学习型单位考评步骤为:自评总结、领导小组检查考评、通报。
1、检查:各单位按照检查标准表格,对照创建学习型单位阶段性工作进行打分,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
2、检查考评:检查考评领导小组按照《创建学习型单位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创建学习型单位考评办法,对各单位创建学习型单位进行检查考评,并提出考评意见。
考评组采取听汇报、查看记录和学习阵地等方式进行考核检查和评估,并对考评情况进行整理、汇总。
3、考评通报。由局创建学习型机关考评领导小组在考评检查基础上汇总,由领导小组将考评情况在单位进行通报,对创学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工作不扎实的单位给予批评,并纳入年度创选评考核。
考评时间为半年、年底各一次。
五、奖励办法
由局创建学习型单位领导小组对评选出的建设学习型单位进行表彰。
附件:2015年度学习型单位建设考评表
2015年6月17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