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 产业发展大会的意见
(2005年11月4日)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旅游产业发展,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使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
1、我省旅游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旅游业是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带动性强的综合性新兴产业。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对于拉动第三产业,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拓展就业空间,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弘扬和传承优秀文化,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省旅游业快速发展,2004年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生产总值的7.18%;旅游市场持续升温,省外游客已占游客总数的40%以上;旅游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从业规模不断扩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但在新的形势下,我省旅游产业发展与先进省市相比,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整体实力特别是产业化水平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旅游消费需求迅猛增长,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正逢其时。同时,全国各地发展旅游业的步伐明显加快,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转变观念,提高对现代旅游业的认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强力推进,尽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更大的贡献。
2、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树立现代旅游理念为先导,以改革开放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资源整合、打造品牌为重点,以提高水平、提升素质为关键,全面提升旅游产业化水平,巩固提升现有景区(点)的品位和档次,规划建设一批新的景区(点),实现旅游产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旅游产业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拉动第三产业发展、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面提升旅游产业化水平。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调动各方力量,形成社会参与、多元投资、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发展机制,加快旅游开发建设,拉长旅游产业链条,不断增强旅游产业的综合实力。
——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培育旅游市场主体。以景区(点)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为突破口,推动其转企改制,增强发展活力。以资本为纽带,培育、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提高旅游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促进旅游产业优化升级。把品牌塑造作为旅游产业发展的着力点,贯穿于旅游开发建设、管理服务、策划营销的全过程,努力培育一批在海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影响力的旅游品牌,带动旅游产业上水平、上台阶。
——发挥文化旅游优势,增强旅游产业的聚集、辐射作用。依托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与文化的有机结合,大力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和品位档次。加强文化旅游的资源整合和区域协作,构建文化旅游产业集群,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实现可持续发展。按照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各类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文物古迹等资源的保护,走资源节约、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之路。
3、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 到2010年,力争接待海内外旅游者2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500亿元,相当于全省生产总值的9%,实现接待人数、旅游收入比2005年双翻番,年均增长15%;提供直接就业60万人,带动社会就业300万人;打造一批旅游知名品牌,培育一批旅游龙头骨干企业,基本形成核心产业优势明显、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旅游产业体系,旅游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成为调整经济结构、带动第三产业发展、扩大就业的重要力量。到2020年,旅游总收入在2010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成为海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目的地、中部地区重要的旅游集散地。
二、调整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4、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可持续发展,突出中原特色,展示文化内涵,高起点编制完善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严格的规划执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禁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城建、国土、交通、文化、林业、水利等相关产业规划和项目建设要引入现代旅游理念,增强旅游功能。
5、整合资源,着力培育旅游精品。 以“一带五区”(以郑、汴、洛为主的沿黄河旅游带,嵩山文化旅游区、太行山山水生态旅游区、伏牛山休闲度假旅游区、桐柏-大别山红色旅游区和豫东平原文化旅游区)为重点,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旅游产业格局。
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充分发挥以郑、汴、洛为主的沿黄河旅游带的产业聚集和辐射作用,构建我省文化旅游核心区和产业集群。“三点一线”要提高精品工程建设成果,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效益,使其成为国际知名的黄金旅游线。着力把少林寺—龙门石窟打造成国际化旅游精品,使其成为引领河南旅游发展的王牌。把开封宋都古城、安阳殷墟、郑州黄帝故里打造成全国一流的文化旅游精品。深入挖掘以四大古都为主题的历史文化游,以少林武术、太极拳为主题的功夫修学游,以根在河洛、黄帝故里为主题的寻根游,以白马寺、中岳庙为主题的宗教文化游,推出一批具有较强吸引力的精品旅游线路,使河南成为海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积极发展山水风光、休闲度假旅游。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增强旅游服务功能,着力打造伏牛山、南太行山山水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品牌,把云台山、黄河小浪底打造成全国一流的生态旅游精品,把白云山、石人山、鸡公山、嵖岈山、宝天曼等打造成国内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旅游品牌。发挥牡丹、菊花等花卉优势,积极发展赏花旅游。加快旅游度假区建设步伐,规划建设若干国家和省级旅游休闲度假区。
加快发展特色旅游。以“大别山魂”和“红旗渠精神”为主线,重点培育以新县为中心的“大别山红色旅游区”和以林州为中心的“南太行山红色旅游区”,积极发展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把城市旅游作为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 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为载体,建设一批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旅游城市。把郑州建成中部地区重要的旅游集散中心和会展旅游中心,把郑州、开封、洛阳建成具有较强吸引力的国际化旅游城市。以郑东新区、洛南新区为重点,强化城市会展商务旅游功能。以中原城市群为重点,加快环城游憩带建设。支持发展农业观光、农家乐等农业旅游项目,发挥旅游扶贫功能,统筹城乡旅游协调发展。积极发展会展、商务、工业、科技等新兴旅游产品,形成适应不同需求的旅游产品体系。
6、完善要素,拉长旅游产业链条。 围绕行、游、住、食、购、娱旅游六大要素,增强旅游带动功能。扶持一批集旅游商品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重点企业,策划开发融艺术性、实用性为一体的特色旅游商品,建成一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游购物场所。主要旅游城市和重点旅游城镇要建设1—2个大型旅游购物市场,主要景区要规划建设旅游购物场所,规范完善购物网点。积极支持和鼓励创办旅游娱乐公司、旅游文化演出公司和生态疗养康复中心。面向市场,重点开发“禅宗少林”、“龙门礼佛”、“清明上河园”等旅游演艺节目,促进艺术精品和旅游的有机结合。发展武术、杂技、魔术表演等富有中原文化特色和游客喜闻乐见的旅游娱乐节目。郑、汴、洛三市要率先建设大型旅游购物场所,策划开发晚间旅游娱乐节目,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7、强化基础,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把旅游交通纳入全省交通建设总体规划,力争3—5年内完成“伏牛山旅游交通环线”、“南太行山旅游交通连线”建设。加快建设和改造通往重点景区(点)(国家3A级以上景区)的公路,新开发的旅游景区(点)要配套建设三级以上旅游公路。完善旅游客运站点,鼓励、引导公路客运企业开辟通往景区(点)的旅游专线。创造条件,尽快形成郑州连接周边省区旅游城市、省内旅游城市的铁路运输网络,在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区(点)增开直达旅游列车和假日旅游专列、增加停靠站,完善铁路旅客异地预售票系统。加快新郑机场区域性枢纽机场和国际空港建设,完善其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加快水上旅游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实施沿黄河生态涵养带、南太行绿化工程、伏牛山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加大生态保护和环境营造力度。
三、深化改革,增强市场竞争力
8、积极推进旅游景区(点)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统一管理、行业指导、企业运作”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政策法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适应现代旅游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在规模较大的旅游景区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综合管理机构,代表政府统一行使管理职能。对跨行政区、跨部门管理的旅游景区,抓紧研究制定集中管理和利益分配的合理机制。以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旅游景区(点)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催生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实体和市场主体。改革后的旅游景区(点),在过渡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财税优惠政策。改革后的旅游景区(点)不再承担政策性人员安置。今后新建旅游景区(点)必须明确企业主体。选择开封市、西峡县作为全省旅游景区(点)管理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先行突破,取得经验,逐步推广。
9、全面推进旅游企业机制创新。 进一步加大产权改革力度,推动国有资本从旅游企业逐步退出。今后不再设立国有独资旅游企业。鼓励采取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租赁承包、引进合作伙伴等方式加快国有旅游企业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通过并购、合资等形式参与国有旅游企业改制改组,鼓励企业职工以各种方式出资购买企业产权。旅游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不断增强企业活力。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旅游产业,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投资融资、财政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不断提高旅游产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
10、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 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加大对现有旅游企业改造和整合力度,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加盟等方式,促进企业规模集团化、经营网络化。鼓励和支持大型工商企业打破地区、部门、行业和所有制限制组建旅游集团,利用其品牌、资本和市场优势,培育和扶持龙头旅游企业。选择2—3家成长性较好的旅游企业作为试点,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其做大做强。对旅游集团内控股的旅游企业,统一缴纳质量保证金。力争用5年时间,扶持和发展1—2个年收入超过30亿元的旅游集团,5个以上年收入超过5亿元的旅游集团,扶持和培育2—3家旅游企业上市,提高产业的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中小旅游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做强一批中小企业,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11、扩大旅游产业对外开放。 进一步放宽准入,将旅游资源开发和景区经营性项目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充实完善旅游产业项目库,重点策划、包装一批优势旅游项目,吸引国内外知名的大企业、大财团参与我省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积极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和战略投资者,引进国内外大旅行商、旅游饭店集团的资金、管理、技术和人才,推广先进的旅游开发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积极发展中外合资和外资独资旅行社,推进旅游企业与国际接轨。鼓励有实力、有优势的旅游企业实行跨国境、跨地区的连锁经营和网络化发展。
四、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拓展海内外市场
12、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机制。 坚持部门联动,政企联手,市场运作,建立政府旅游目的地形象宣传和企业旅游产品促销相结合的宣传促销机制。将旅游宣传纳入全省对外交往和宣传计划,重大外宣、招商、对外友好、文化交流等活动要与旅游宣传有机结合,统筹安排。扩大在中央和境外媒体旅游宣传,强化省内媒体旅游推介作用,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河南电视台等省内主流媒体要积极开办旅游节目和栏目。扩大面向公众的旅游宣传,在机场、车站、宾馆等窗口单位,免费设置河南旅游公益广告、发放宣传品。整合现有旅游节会活动,进一步突出特色,提升水平,策划培育定期在我省举办的全国、区域性旅游交易会,逐步培育和引进1—2个国际性旅游会展品牌。加强与国内外旅游机构和旅行商合作,推行区域旅游促销委托代理制,提高宣传促销效益。建立旅游宣传促销激励机制,引导、支持旅游企业积极开展宣传促销活动。
13、加快开拓多元化客源市场。 强力开拓入境游市场,巩固拓展国内游市场。进一步加大对日本、韩国、东南亚、港澳台等周边国家和地区市场的开发力度,逐步开发北美、西欧、南亚、独联体等远程市场。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及我省周边地区为重点,努力扩大国内市场份额,力争省外游客比重逐年提高。加大开辟国际航线力度,增辟新的国际航线,促成国内主要旅游城市国际航线向我省延伸。力争国内更多的航空公司来我省设立基地公司,积极争取海外游客落地签证政策。
14、大力推进区域旅游合作。 以境外、省外互送客源为重点,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加快中原城市群区域联合,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消除旅游壁垒,推出旅游便利化措施,实现无障碍旅游。大力推进“三点一线”与沿黄其他省份旅游线路融合对接,以古都、寻根、历史文化等为内容,共同构筑入境游黄金通道。积极推动南太行山和桐柏山—大别山与周边省份合作,策划推广区域精品旅游线路。
五、强化管理,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15、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打造河南旅游服务品牌。大力推行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分类制定、严格施行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广泛推行多元化、个性化服务。推进旅游企业诚信建设,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等级评定、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构建旅游信用体系。建立健全旅游饭店、景区(点)、旅行社、旅游车船等行业协会或分会,建立完善的行业自律机制,提高市场监督和服务水平。
16、完善旅游服务设施。 发挥城市旅游要素集中地作用,增强城市旅游功能,加快建设和完善游客服务中心,集中开展旅游咨询和服务。积极创建A级旅游区,突出特色,完善配套设施,增强娱乐功能。加快推进旅游景区(点)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重点景区要建立旅游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加快旅游景区(点)景观道路、供水、供电、通信、公厕等配套设施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旅游景区(点)和重要旅游线路沿线的生态环境。加强旅游标识体系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信息标识,力争2—3年内完成全省旅游交通标识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旅游客运,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扶持发展高档旅游车队。引导旅游饭店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结构调整,积极发展上档次的旅游星级酒店,大力发展家庭宾馆、汽车旅馆等接待服务设施。
17、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抓紧修订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加强旅游产业规则体系建设,将旅游产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约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旅行社管理力度,建立奖惩机制,提高旅行社开展入境旅游和外联的积极性。加大旅游景区(点)综合治理力度,实行景区(点)门票定价听证会制度。理顺旅游车船管理体制,规范旅游客运行为。健全省、市、县三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提高旅游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旅游安全监督检查。建立旅游安全预报、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能力。
18、积极培养和引进旅游人才。 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加强旅游院校和学科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旅游学校,加快培养适应现代旅游需求的管理人才。积极引进旅游管理、营销、策划、创意等各类人才,建立完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建立旅游专家人才库和旅游研究机构,加大旅游基础理论及应用问题的研究力度。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推行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导游员管理、培训和使用机制,加快外语导游员的培养和选拔,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导游员队伍。
19、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 实施“金旅工程”,以河南旅游资讯网为依托,加快全省旅游信息化建设,构建统一、规范的信息技术平台。积极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推动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DMS)建设。建立健全旅游产业发展统计监测体系和假日旅游预报制度,提高旅游办公自动化及电子政务应用水平,为科学决策和社会需要提供信息服务。
六、加强领导,营造发展环境
20、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旅游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议事协调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督办问责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1、加大资金投入。 省政府继续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投入力度,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精品工程、游客服务中心及其它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安排相应的旅游产业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坚持集中使用、保证重点、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交通、城建、园林、科技、水利、环保、文化等方面资金,要向发挥旅游功能的项目倾斜。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产业的信贷投入。经银行评估认可,景区(点)项目特许权、营运权、收费权可作为申请贷款的质押担保。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旅游开发和建设,支持重点旅游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融资。旅游招商引资享受相应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旅游企业创汇比照出口创汇办法实行奖励。
22、实行土地优惠政策。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合理安排旅游项目用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批次办理土地征用和使用手续,保障旅游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在投资和绿化工作到位的条件下,对以受让方式取得旅游景区及附近荒山、荒地使用权,并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或旅游资源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可为40年,期满可申请续期。非政府单项投资1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可按建设规划,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植被恢复费、配套费等规费可按有关规定,实行分期付款缴纳。
23、实行税收支持政策。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用足用活有关政策,深化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我省已出台的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政策,在旅游企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可参照执行。旅游企业吸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安置下岗企业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科技三项费用要积极向旅游商品开发项目倾斜。对以传统工艺美术制作旅游商品的个体经营者实行定额征税。旅游景区(点)和其他旅游企业每年发生的广告费用,经税务部门核准,可从优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新办独立核算的旅游企事业经营单位,自开办之日起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旅游宾馆、饭店空气监测、环境监测按下限收费。取消旅游企业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对省内跨地区旅游客运车辆取消通行限制。全面清理和公布涉及旅游产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杜绝乱摊派、乱收费、乱检查、乱评比。
24、形成旅游产业发展的整体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旅游观念,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共同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各级旅游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旅游规划及旅游发展的综合协调、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旅游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财政、税务、交通、建设、林业、水利、国土、文化、宗教、环保、通讯等部门,要制定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教育、人事等部门要制定旅游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计划。公安、工商、物价、卫生、安监、质监等部门要加强旅游运输、安全、价格、市场秩序和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推动我省旅游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