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部下发的《建设设部关于开展派出城市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建设部将向河南、江苏、浙江、广西自治区、云南、陕西等6省区派出督察员,督察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为加强对经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等的督察,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建设部决定开展派出城市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经研究,初步选定南京、杭州、西安、郑州、昆明、桂林6个城市为建设部派出城市规划督察员试点城市。其中:南京、杭州为一组,常驻南京;郑州、西安为一组,常驻郑州;昆明、桂林为一组,常驻昆明。
督察员主要负责对试点城市的经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并将重点针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等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