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千:“旅游+”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新思路
http://www.hnta.cn 2015/9/18 15:45:59 来源:中国旅游报 点击:次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开明开放开拓 迎接中国“旅游+”新时代》文章中提出的“旅游+”,是新时期指导旅游发展的重要战略性思想,同时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广泛的借鉴意义。笔者谈几点学习体会。
首先是“旅游+”和“互联网+”的关系。自从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之后,各行业、各领域冒出了很多“+”,如“文化+”“生态+”等。对于这些“+”我们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跟风,因为“互联网+”的提出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思想观念的创新,在这种创新观念指导下产生的一系列“+”对于开拓各个领域的创新发展是有意义的。当然,也不是所有的“+”都需要大张旗鼓地推动,关键还是要看“+”的根据和作用,既要有“+”的基础,又要有“+”的必要。
毋庸置疑,“旅游+”的提出受到了“互联网+”的启发,但是提出这一概念并不是无的放矢,而是基于对国民经济和旅游业两个层面转型升级的深层思考,建立在旅游业30多年的快速发展基础上。正如李金早在文章中指出的:今天的“旅游+”,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要求,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旅游业已经集聚能量,具备推进“旅游+”的能力。“旅游+”不是对“互联网+”的简单模仿,而是合理借鉴之后的延伸。“旅游+”与“互联网+”一样,具有“搭建平台、促进共享、提升价值”的功能,同时“旅游+”又具有“需求拉动、市场推动”“创造价值、放大价值”“以人为本、全民参与”“可以充分拓展”等鲜明特征。李金早提出要以开明的态度、开放的思路、开拓的精神,积极推进“旅游+”,在笔者看来,“旅游+”本身就是开明开放开拓的产物。
其次是“旅游+”和旅游产业融合的关系。“旅游+”也可以说是“旅游+相关产业和领域”,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前几年提出的旅游产业融合。有些研究者认为旅游产业融合是旅游和传统产业的简单相加,而“旅游+”是有机融合、创造新价值、发展新业态。这是对产业融合的误解。产业融合被认为是21世纪产业发展的三大趋势之一,自然不是简单相加这么简单,创造新价值、发展新业态等都是产业融合的应有之义。笔者以为,对于二者关系更合适的理解是,“旅游+”是旅游产业融合的展开和深入。
“旅游+”对旅游产业融合的突破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是突破了将旅游作为产业的传统思维。自从20世纪90年代旅游业被确立为经济产业以来,直接经济功能一直是旅游发展的首要功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赋予旅游业两大定位,“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也主要是产业定位。近些年来,人们已经越来越意识到旅游业的综合功能,特别是直接经济功能之外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功能,一些学者因此还提出了旅游业要回归事业定位或者产业和事业并重的建议。李金早在文章中提出“旅游+”要“+国家重大战略”“+新的生活方式”“+互联网”“+美丽乡村建设”“+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外交”,提出“一业促五化”,指出“旅游+”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把对旅游业功能和地位的认识推向了新的高度。二是充分体现了旅游发展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主动作为的理念。前些年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战略提出以后,很多业内人士颇有顾虑,认为旅游是个小行业,文化、农业等都是大产业,实施旅游产业融合还不知道是谁融合谁?言下之意大有旅游业可能被其他产业吞并的危机感。从实践来看,旅游业进行融合的主动性也往往不够。有些地区虽然旅游业发展很快,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整体来说还不高,落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旅游业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有限。从领域来说,旅游产业融合的典型领域如旅游演艺,最重要的推动者是张艺谋等演艺界人士而非旅游界人士;在旅游电子商务领域,成功的例子也多是电子商务企业拓展或兼并旅游业务而非相反。在政策层面,旅游界人士常常为其他行业或领域的文件提到旅游而欢欣鼓舞,而其他行业或领域往往对旅游发展的文件不加重视。李金早在文章中旗帜鲜明地指出,“旅游+”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一种新的生活形态、一种新的社会组织形态、一种新的先进生产力,正在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上述提法不仅跳出了将旅游作为小行业的传统思维,而且从国家和地方整体发展的角度提出了让旅游业发挥更大作用的新理念、新思路,体现出了高度的理论自信和勇于担当的使命感。
再次是“旅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题。李金早在文章中对“旅游+”的界定如下:“‘旅游+’是指充分发挥旅游业的拉动力、融合能力,及催化、集成作用,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提供旅游平台,插上‘旅游+’翅膀,形成新业态,提升其发展水平和综合价值。在此过程中,‘旅游+’也有效地拓展旅游自身发展空间,推进旅游转型升级”。从上面的阐述中可以看出,“旅游+”的出发点在旅游,但落脚点不只是旅游,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产业和领域。“旅游+”不只是旅游部门应该推进的任务,而是各行各业都应该推进的任务,是国家和地方整体应该推进的任务。要像推进“互联网+”一样推进“旅游+”,通过推进“旅游+”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进步,进而“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正如前面提到的,在很多人包括部分旅游行业人士的心目中,旅游业只是一个小行业。这是对旅游的误解。旅游业不仅在消费方面占重要比重,而且在投资、就业、国际贸易、丰富文化生活、提升国民素质、推广国家和地方形象、促进国际文化交流等方面也能发挥重要作用。对于一个地方来说,选择发展旅游就是选择一种新的发展方式。不管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还是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旅游业关联面是如此之广,从第一产业到第三产业乃至所谓的第四产业(知识产业/信息产业),从基础设施建设到产品生产和销售,从经济建设到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方面的建设,旅游业都能在其中发挥作用,因此都可以将旅游业作为发展方式转型的引擎行业或动力行业。对于以旅游发展为引擎或动力的发展方式,“旅游+”是其中的精髓。“旅游+”的提出不是抢地盘、分蛋糕,而是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新思路,希望和相关产业、领域一起把蛋糕做大,在这一过程中旅游业自身也能够得到发展壮大。
首先是“旅游+”和“互联网+”的关系。自从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之后,各行业、各领域冒出了很多“+”,如“文化+”“生态+”等。对于这些“+”我们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跟风,因为“互联网+”的提出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思想观念的创新,在这种创新观念指导下产生的一系列“+”对于开拓各个领域的创新发展是有意义的。当然,也不是所有的“+”都需要大张旗鼓地推动,关键还是要看“+”的根据和作用,既要有“+”的基础,又要有“+”的必要。
毋庸置疑,“旅游+”的提出受到了“互联网+”的启发,但是提出这一概念并不是无的放矢,而是基于对国民经济和旅游业两个层面转型升级的深层思考,建立在旅游业30多年的快速发展基础上。正如李金早在文章中指出的:今天的“旅游+”,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要求,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旅游业已经集聚能量,具备推进“旅游+”的能力。“旅游+”不是对“互联网+”的简单模仿,而是合理借鉴之后的延伸。“旅游+”与“互联网+”一样,具有“搭建平台、促进共享、提升价值”的功能,同时“旅游+”又具有“需求拉动、市场推动”“创造价值、放大价值”“以人为本、全民参与”“可以充分拓展”等鲜明特征。李金早提出要以开明的态度、开放的思路、开拓的精神,积极推进“旅游+”,在笔者看来,“旅游+”本身就是开明开放开拓的产物。
其次是“旅游+”和旅游产业融合的关系。“旅游+”也可以说是“旅游+相关产业和领域”,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前几年提出的旅游产业融合。有些研究者认为旅游产业融合是旅游和传统产业的简单相加,而“旅游+”是有机融合、创造新价值、发展新业态。这是对产业融合的误解。产业融合被认为是21世纪产业发展的三大趋势之一,自然不是简单相加这么简单,创造新价值、发展新业态等都是产业融合的应有之义。笔者以为,对于二者关系更合适的理解是,“旅游+”是旅游产业融合的展开和深入。
“旅游+”对旅游产业融合的突破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是突破了将旅游作为产业的传统思维。自从20世纪90年代旅游业被确立为经济产业以来,直接经济功能一直是旅游发展的首要功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赋予旅游业两大定位,“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也主要是产业定位。近些年来,人们已经越来越意识到旅游业的综合功能,特别是直接经济功能之外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功能,一些学者因此还提出了旅游业要回归事业定位或者产业和事业并重的建议。李金早在文章中提出“旅游+”要“+国家重大战略”“+新的生活方式”“+互联网”“+美丽乡村建设”“+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外交”,提出“一业促五化”,指出“旅游+”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把对旅游业功能和地位的认识推向了新的高度。二是充分体现了旅游发展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主动作为的理念。前些年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战略提出以后,很多业内人士颇有顾虑,认为旅游是个小行业,文化、农业等都是大产业,实施旅游产业融合还不知道是谁融合谁?言下之意大有旅游业可能被其他产业吞并的危机感。从实践来看,旅游业进行融合的主动性也往往不够。有些地区虽然旅游业发展很快,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整体来说还不高,落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旅游业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有限。从领域来说,旅游产业融合的典型领域如旅游演艺,最重要的推动者是张艺谋等演艺界人士而非旅游界人士;在旅游电子商务领域,成功的例子也多是电子商务企业拓展或兼并旅游业务而非相反。在政策层面,旅游界人士常常为其他行业或领域的文件提到旅游而欢欣鼓舞,而其他行业或领域往往对旅游发展的文件不加重视。李金早在文章中旗帜鲜明地指出,“旅游+”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一种新的生活形态、一种新的社会组织形态、一种新的先进生产力,正在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上述提法不仅跳出了将旅游作为小行业的传统思维,而且从国家和地方整体发展的角度提出了让旅游业发挥更大作用的新理念、新思路,体现出了高度的理论自信和勇于担当的使命感。
再次是“旅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题。李金早在文章中对“旅游+”的界定如下:“‘旅游+’是指充分发挥旅游业的拉动力、融合能力,及催化、集成作用,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提供旅游平台,插上‘旅游+’翅膀,形成新业态,提升其发展水平和综合价值。在此过程中,‘旅游+’也有效地拓展旅游自身发展空间,推进旅游转型升级”。从上面的阐述中可以看出,“旅游+”的出发点在旅游,但落脚点不只是旅游,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产业和领域。“旅游+”不只是旅游部门应该推进的任务,而是各行各业都应该推进的任务,是国家和地方整体应该推进的任务。要像推进“互联网+”一样推进“旅游+”,通过推进“旅游+”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进步,进而“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正如前面提到的,在很多人包括部分旅游行业人士的心目中,旅游业只是一个小行业。这是对旅游的误解。旅游业不仅在消费方面占重要比重,而且在投资、就业、国际贸易、丰富文化生活、提升国民素质、推广国家和地方形象、促进国际文化交流等方面也能发挥重要作用。对于一个地方来说,选择发展旅游就是选择一种新的发展方式。不管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还是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旅游业关联面是如此之广,从第一产业到第三产业乃至所谓的第四产业(知识产业/信息产业),从基础设施建设到产品生产和销售,从经济建设到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方面的建设,旅游业都能在其中发挥作用,因此都可以将旅游业作为发展方式转型的引擎行业或动力行业。对于以旅游发展为引擎或动力的发展方式,“旅游+”是其中的精髓。“旅游+”的提出不是抢地盘、分蛋糕,而是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新思路,希望和相关产业、领域一起把蛋糕做大,在这一过程中旅游业自身也能够得到发展壮大。
作者:宋子千 通讯员:本站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蔡华锋:旅游厕所革命要坚持“两反对” 2015/9/17 11:15:58
- 杜江: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工作要做到"四个到位" 2015/9/14 15:20:06
- 李金早:开明开放开拓 迎接中国"旅游+"新时代 2015/9/11 15:09:43
- 张广瑞:旅游维权要平和一些 2015/9/9 16:49:02
- 石培华:建设“顶天立地”的“中国旅游智库” 2015/8/31 11: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