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的导游出现在1842年鸦片战争结束后,当时,随着不平等的中英《南京条约》的签订,我国开放了5个通商口岸,国家门户大开,大批洋人前来经商和旅游。于是,在广东,浙江,江苏,沿海一带出现了名为"露天通事"的行业。
"通事"原系古代应答翻译事项的官名,后成为通晓翻译外族语言的官称。这一行业的从业者在黄浦滩一带聚集最多。他们之中多数都具备一定的旅游知识,懂一点外语(主要是英语),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通常在热闹的大街上跑来跑去,见到洋人就上前搭讪,用英语自我介绍,与洋人谈妥条件后,即带着洋人到处游览,介绍名胜古迹,购物进餐等。洋人给一点小费,他们亦向商家索取回扣由于这些都是在街上招揽生意,所以被称作"露天通事"。"露天通事"实际上也就是我国最早的导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