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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申领2007年导游员IC卡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07-8-3 来源:河南省旅游信息中心 点击:
各省辖市旅游局、省直国际旅行社: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证管理办法》,现将2007年导游员IC卡注册登记工作布置如下:

一、注册时间:2007年8月1日—9月30日。

二、注册对象:

(一)凡参加200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二)不具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三、注册条件:

(一)必须参加并通过省旅游局或省辖市旅游局组织的岗前培训考核。

(二)持以下材料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申请人的《导游员资格证书》或《导游员等级证书》原件(交验);

    2、申请人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

    3、按规定填妥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三份,旅行社留存一份、市局留存一份、报省局一份)。

(三)严格按时按质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册程序:

(一)在旅行社工作的专职导游员须向单位提出申请,由该旅行社审核后,统一报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由省辖市旅游局汇总、核准后,于8月15日之前上报有关材料。(附后)

(二)各省直国际旅行社导游员培训及注册登记工作另行发文通知,培训合格后于8月15日之前将上述三项材料直接上报省局行业管理处。

(三)已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并不在旅行社任职的社会导游员,可经省级或市级导游服务管理中心(公司)〔须经省旅游局审核批准〕注册登记后,由该中心(公司)统一于8月15日之前上报有关材料。

(四)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焦作、濮阳、三门峡市旅游局可通过网络直接上传相关数据。

五、申领时间:2007年9月25日开始核发导游证,并至10月底前结束此项工作。

    注:恕不受理个人注册登记。

    联 系 人:李丰源、王宝华、汪  晓    

    联系电话:0371-65506773、65506771

    邮    箱:wangxiao@hnta.gov.cn

 

附件:

一、《上报制作导游证IC卡相关资料的要求》,除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焦作、濮阳、三门峡市以外的省辖市旅游局均须提供。

二、《申领导游证登记表》。

 

河南省旅游局

二○○七年六月七日

作者: 通讯员:
(责任编辑:志威)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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