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获悉,2008年度全省导游IC卡注册、申领工作6月1日开始,6月15日截止受理。
据了解,凡参加200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或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有效期在3年以内者,同时不具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且已参加并通过省旅游局或省辖市旅游局组织的岗前培训考核的,均可注册申领导游IC卡。
旅行社工作的专职导游员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该旅行社审核后,统一报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由省辖市旅游局汇总、核准后,于6月15日之前上报有关材料;各省直旅行社导游员申办资料,直接上报省局行业管理处;已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并不在旅行社任职的社会导游员,可经省级或市级导游服务管理中心(公司)〔须经省旅游局审核批准〕注册登记后,由该中心(公司)统一于6月15日之前上报有关材料;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焦作、濮阳、三门峡市旅游局可通过网络直接上传相关数据。
本年度导游IC卡将于2008年8月15日开始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