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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春节旅游维权提示
省旅游质监所春节旅游维权提示
http://www.hnta.cn 2005-2-1 来源:河南省旅游信息中心 点击:
      临近春节“黄金周”,河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向游客提示:一.出游前,应根据自己的旅游目的和身体情况选择线路,然后制定旅游计划。二.选择合法旅行社。选择旅行社时应注意,合法旅行社必须拥有“三证”:即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并在明显处悬挂。三.签订旅游合同。河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印制的统一的国内组团旅游合同。合同中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特殊的服务承诺和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住宿标准要明确,如:住宿标准是二星级就写二星级,不可用“准”、“相当于”等字样,定点购物次数要在合同中明确。四.由于旅行社故意或过失原因,使行程未按合同内容执行的,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保留相关证据,待游程结束后,向旅游质监部门进行书面投诉。五.广大游客要理性维权,如旅途中遇到问题,一定要先服从旅行社的安排,不要因自身原因人为的扩大损失,质监部门不支持不合理要求,由于游客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游客自己负担。六.旅游保险。旅行社投保责任保险后,不再为旅游者投意外伤害险。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作者: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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