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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http://www.hnta.cn 2018/2/26 22:18:40 来源: 点击: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各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要求,切实加强我省旅游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经省旅游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全省范围内深化开展旅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涉及游客利益和旅游安全的热点、难点和突出犯罪问题,按照主动进攻,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方针,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实现旅游系统安全稳定,切实增强广大游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一批旅游系统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旅游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旅游秩序持续稳定。
三、打击重点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重点打击整治以下10类“黑、恶、乱”现象:
1、旅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2、旅游景区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等不法行为;
3、旅游“黑社”发布虚假广告、不签订合同、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拼团、擅自变更行程、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4、旅游“黑导宣传虚假信息、强迫购物消费、威胁辱骂游客、擅自安排收费项目等不法行为;
5、旅游“黑车”无资质运营、欺客、中途拒载、围堵威胁游客等不法行为;
6景区周边涉旅饭店虚假标价、低标高结、强买强卖等不法现象;
7景区周边停车场自定标准、超标准强行收费等违法行为;
8、垄断经营破坏旅游市场正常秩序的黑恶势力
9、旅游景区周边不法村民、村霸,利用景区资源,强行拦路收费、胁迫滞留游客等不法行为;
10、借助讨债、维权等旗号,制造各种矛盾纠纷,碰瓷、讹诈旅游企业,蓄意挑起事端,从中牟利的黑恶势力。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旅游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维护旅游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一切有力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协作。要切实担负起旅游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保障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工商、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扎实开展联合执法。
(三)强化摸排,重点攻坚。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对黑恶势力经营涉足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广泛收集旅游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情况,并采取多种手段搜集、固定证据。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旅游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深刻揭露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罪恶行经,鼓励广大游客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参与斗争的积极性。
)强化督导,严格考核。把组织开展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年度旅游系统平安建设考核中,把及时发现、及时打掉“黑恶势力”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作者: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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