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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听证“旅馆结账办法”
http://www.hnta.cn 2008-9-12 8:41:59 来源:大河报 点击:
    据新华社上海9月11日电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11日下午举行《上海市旅游业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这是上海今年举行的第一场政府立法听证会。
    办法草案的第十六条“住宿时间结算”成了听证会的焦点话题。这项条款规定,旅馆可以和旅客先行约定结算办法;如果事先没有约定,中午12时以后到次日中午12时前,按一夜计算;上午6时以后至当日中午12时前,或者中午12时以后至当日18时以前,按半夜计算。
    来自上海旅馆行业的代表力挺这一条款。春秋国旅总经理肖潜军引经据典,认为条款符合《中国旅游饭店业行业规范》和国发(1978)224号文件《关于饭店计算外宾住房天数的规定》。
    上海市旅游协会代表赵仁荣说:“12点钟结算有利于饭店管理和员工安排,要不断加强宣传,让消费者知道国际惯例,文明消费。”
    然而,参加听证的个人代表对“国际惯例”说表示质疑。个人代表楼嘉军说:“按照中国人的习惯,12点是吃午饭的时间,晚上6点是吃晚饭的时间,在退房时间安排上存在诸多不便。”他建议,旅馆应适当延长退房时间,可分别延迟到下午2点和晚上8点。
    旅游爱好者梅海星说:“我好几次碰到这种情况,到了中午12点退房时间,旅馆硬性要求我们把行李拿到其他地方;上午10点半到了旅馆,因为没到12点入住时间,只能拿着行李在外面乱转,心情很差!”
    立法部门表示,将根据听证会上的意见对《上海市旅游业管理办法(草案)》进行认真修改。
作者: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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