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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文物安全基础保障三年行动方案》正式出台
http://www.hnta.cn 2019/3/11 10:45:08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近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焦作市文物安全基础保障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通过强化文物安全基础保障,健全文物安全体系,补齐短板,夯实基础,筑牢防线,坚守文物安全底线、红线和生命线,确保全市各级各类文物安全。

    焦作市文物遗迹数量多、价值高,文物保护任务繁重艰巨。焦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去年至今,焦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两次听取全市文物安全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汇报。1月7日,焦作市长徐衣显主持召开焦作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方案》,强调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加大文物保护投入,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文物安全防范体系,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文物保护利用成果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文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在文物安全信息化监管建设、田野文物巡护、文物安全“三防”设施建设、文物建筑抢险维修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用三年时间,全面加强文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使文物遗址防盗、防火、防雷击能力明显提升;抢救维修文物建筑,使文物建筑险情基本消除、状态良好,扩大开放利用;强化文物保护基础管理,形成现代化监管体系,加强田野文物巡查看护,完善提升馆藏文物保存条件,全面加强文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现代化监管体系,保障各级各类文物安全。

    《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文物安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省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建立分级投入、合理适度的文物安全经费投入机制,按照每年市级不低于300万元、县(市)级不低于100万元、区级不低于50万元的投入标准,统筹用好各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确保文物安全经费投入。
 
    为贯彻落实《方案》,焦作市文物局将强化责任监督,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全市文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文物安全体系,畅通协同配合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安全责任和追究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作者: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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